受北京律協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的邀請,著名刑事辯護律師、開物律師集團北京分所的段建國律師于昨天(7月12日)下午為該委員會的多位律師委員講授了“刑事辯護律師與客戶交往的藝術”。
段建國律師執業20多年來,一直專注于刑事辯護業務,積累了大量的經驗教訓。在執業過程中,段建國律師善于對這些經驗教訓進行總結和提煉,撰寫了大量的理論文章,并創辦了中國辯護網。段建國律師創辦了老鴉公益論壇,希望將自己的心得體會無償的奉獻給律師同仁,特別是新入行的年輕律師。今年7月3日和6日,段建國律師分別受邀為北京尚權律師事務所和北京邦道律師事務所講課,取得了良好效果。
段建國律師以其文章為基本脈絡,重點介紹了刑事辯護律師在與客戶交往中各個階段需要注意的問題,如接待客戶咨詢時的“望聞問切四診法”、如何獲得“大單”業務以及如何讓無形的法律服務有形化等。
如何看待“大單”業務
段建國律師分析了律師獲得“大單”業務所需要的條件,如名氣、品牌、專業素養、甚至地域優勢等,并就如何獲得“大單”業務談了自己的經驗體會。
著名刑事辯護律師、北京律協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主任錢列陽律師在談到“大單”業務時認為,能夠獲得“大單”業務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律師是否能夠有能力“消化”“大單”業務,否則可能要砸自己的牌子,所以律師要量力而行。他說,“只有小律師,沒有小客戶”,大案不一定能夠給律師帶來名氣,而只要用心做小案一定能夠帶來名氣和品牌。
做律師要像“孔方兄”
錢列陽律師將做律師形象地比喻為“孔方兄”,即外圓內方。律師在對外時,特別是與客戶交往過程中,要“圓”,采取商業化的手段甚至可以迎合客戶的要求,但是律師在對內方面,主要是在法律服務過程中,要“方”,要堅持自己的立場。雖然有時候律師希望追求的效果和客戶的期待會產生矛盾,但是由于“口碑是刑事辯護律師最大的客戶”,因此律師應該對自己的品牌負責,如果矛盾不可調和,律師寧可放棄這樣的客戶和業務。
北京律協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張青松律師、秘書長李肖霖律師以及該專業委員會的二十多位委員參加了研討。另據了解,這是該委員會邀請專家和律師講課系列活動的一部分。
[版權聲明] 滬ICP備17030485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
技術服務: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技術電話: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術支持郵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師協會版權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