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表示,《人民法院第三個五年改革綱要(2009-2013)》共提出30項改革內容,涉及132項具體改革任務,截至目前,已完成103項,25項取得實質性進展,其他4項也在有序推進之中。
孫軍工介紹,最高院先后制定了《關于對配偶子女從事律師職業的法院領導干部和審判執行崗位法官實行任職回避的規定(試行)》、《關于在審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內部人員干擾辦案的若干規定》和《關于審判人員在訴訟活動中執行回避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截至2012年1月底,全國法院已有975名領導干部和審判執行崗位的法官實現了任職回避,從制度層面進一步保障了公正廉潔司法。
各地法院按要求積極將立案階段的相關信息向當事人公開;完善庭審旁聽制度,公開重大案件審判情況;在審判文書中公開訴訟過程和程序,充分表述當事人各方的訴辯意見,提升了司法公信力。2008年1月至2011年12月,人民陪審員共參與審理案件316.6萬件,占人民法院普通程序一審案件總數的33.98%。其中,刑事案件84.4萬余件,民事案件221.32萬件,行政案件10.85萬件。(記者孫瑩)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蔣惠嶺表示,下一步司法改革中,最高院在排除關系、人情、金錢等干擾法官依法獨立裁判的問題上,將建立更加嚴密的隔離帶。增強法官抵御外界干擾的能力,如果出現干擾辦案的情況,也將向相關部門提出意見。
在尚未完成的工作中,出臺明確的錯案追究制度應算一項。最高院院長王勝俊在今年全國兩會報告上提到全國法院對原判確有錯誤的案件或因其他法定事由改判1.1萬件,占當年生效裁判的0.14%。蔣惠嶺表示,今后在錯案追究問題上還要繼續加強,盡可能從尋求客觀、防止法官違法枉法又保護法官依法獨立行使裁判權的角度設計和完善錯案追究制度。
同時,最高院將著眼于方便群眾訴訟,深化審判方式改革,完善小額速裁制度、量刑制度;深化執行改革,完善執行聯動機制和司法評估、拍賣制度;深化人事管理改革,完善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建設法官職業保障制度。針對一些法院面臨的案多人少、法官斷層、人才流失、經費不足等實際困難,將繼續深入調研長遠規劃。(記者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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