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張細芬終于為自己的“采光權”討回了公道: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因影響張細芬通行和采光,漯河市天騰住房管理中心須賠償她經濟損失2萬元。
高樓遮擋百歲老人的陽光
現年100歲的老人張細芬家住漯河市區,2003年,兒孫們為了讓她安度晚年,便選了個清靜的地方為她蓋了所獨門小院。
可剛搬進新居沒多久,漯河市天騰住房中心便在老人的住宅前面開發建設了“新富商廈”,樓房為6層,高19.6米。高樓與她的獨門小院間距僅13.7米,而按照國家規定,新城區街坊內規劃建筑物主朝向間距與樓高之比不少于1:1.2。也就是說,老人門前的樓最高只能蓋到16.44米。
“白天根本見不到陽光,讓老人怎么曬太陽啊,我們晾被子也不方便。”張細芬的兒女們多次與開發商協商,但是沒有任何結果。
老人獲賠償2萬元
今年6月,在張細芬的授意下,老人的子女將開發商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們賠償通行權和采光權損失。
然而庭審過程中,漯河市天騰住房中心的代理人卻認為,老人已經100歲了,常年臥床不起,平時也根本不會出門,因此不需要通行權和采光權。
這一說法讓百歲老人張細芬很生氣,她說,“既然自己還活著,就應該享有相應的權利?!?/p>
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法院認為,雖然天騰住房中心拿到了規劃許可,但是沒有就采光問題與其相鄰的張細芬進行協商解決,且高樓明顯影響了她的采光權,因此判令其賠償老人各種損失合計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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