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知識產權法庭庭長齊聚羊城“論劍”知識產權審判
今日,全國知識產權法庭庭長齊聚羊城“論劍”知識產權審判。記者從廣東省高院了解到,廣東辦理了全國近三成的知識產權案件,其中文化領域知識產權糾紛呈高發態勢,在全省法院審結的各類知識產權民事糾紛中,70%涉及文化領域。廣東省高院副院長徐春建建議,加強文化產權市場建設,架設權利人和產業部門的“橋梁”,減少侵權行為。
知識產權保護不足
廣東高院副院長徐春建告訴記者,廣東辦理了全國28%的知識產權案件,相關的民事侵權和刑事犯罪案件呈多發態勢。2011年全省新收的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達到了16094件,比2009年的6144件增長了162%;2010年10月到2011年6月,全省集中受理知識產權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法院共審結知識產權刑事案件318件,同比增長了367.65%。
司法統計數據顯示,在全省法院審結的各類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中,70%涉及文化領域。這些糾紛涵蓋了出版發行、影視制作等傳統文化領域和網絡傳播、動漫游戲、數據庫等新興文化領域的著作權糾紛。其中涉及互聯網、動漫產業及娛樂產業等領域的糾紛更是占到涉文化知識產權糾紛總數的90%以上。
徐春建說,由他牽頭組織資深知識產權法官對近三年全省知識產權案件進行梳理后發現,糾紛多發尤其是文化類知識產權糾紛凸顯,說明文化產業發展可能存在知識產權保護“短板”。
文化行業“放水養魚”怪象
先放任侵權做市場 再大面積起訴獲利
文化市場常常有這樣一種現象:一邊是居高的專利發明、版權作品、文化產品“待字閨中”,遲遲找不到婆家;另一邊卻是一些領域盜版、仿造、假冒等侵權行為持續多發。
“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原因在于知識產權的創造與運用脫節,一些文化創造成果‘待字閨中’,難以實現實際轉化為產業利潤。”對此,徐春建解釋說,他們在辦案中發現,一些權利人缺乏渠道來推銷或維護自己的智力成果,只好“賤價”將權利賣給中間人或者律師,由他們來分地區大面積起訴侵權人。然后,由權利人與中間人從訴訟獲得的賠償中分成獲利。
這種現象在動漫行業尤為嚴重,甚至出現了權利人以“放水養魚”的方式,先是肆意通過親友、老鄉等途徑放任侵權,待侵權市場做大后,再以起訴索賠的方式來獲利,實現“竭澤而漁”式的知識產權經營。
廣東高院還發現,這些權利人起訴侵權人,并非完全出于獨占市場的目的。因為,在法院以調解方式結案的案件中,有1/3的案件在權利人與侵權人之間達成了許可使用條款。“這就表明,文化成果的所有人迫切需要一個中間紐帶來尋覓‘婆家’。”廣東高院民三庭庭長陳國進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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