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一直比較關注許霆案的廣州海際明律師事務所律師何富杰,將一封寄往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的信慎重投進了郵筒。他希望全國人大法工委能夠對類似許霆這樣利用ATM機自身錯誤惡意取款的行為,做出專門的司法解釋,因為“這種行為是否構成盜竊、該如何量刑,不論在實踐中還是在學界都存在嚴重分歧”。
廣州律師圈引起大反響
許霆案一審判決結果出來后,在廣州直接從事法律工作一線的律師圈引起很大反響,許多律師甚至對這一案件所援引的法律依據產生分歧。何富杰稱,目前法院在對利用ATM機自身錯誤惡意取款案件的判決中,主要援引的法律依據是《刑法》第264條:即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按照這一規定,如果將ATM機認定為金融機構,則對‘許霆們’的處罰的最低刑罰就是無期徒刑。”何富杰說,“但ATM機到底屬不屬于金融機構,法律上并沒有定論。長期以來,不論在司法實踐中還是在學術界對此都存在爭議。因此,相關的法律解釋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說法,畢竟,‘法無明文不為罪’,刑法里沒有這樣的規定,就不能判處被告人有罪。”
新情況沿用舊刑法待商榷
“ATM機出現故障,就相當于銀行招了一個不太靈光的人當營業員。我第一回找你要錢你給了,第二回你還給了,一給給了好多次,錯誤首先不在我,在于這個營業員。”何富杰認為許霆案中,許霆本人與銀行間首先是一種平等的服務與被服務關系,銀行發現出錯了,應該先通過民事關系去找許霆還錢,而不是報案。
“在強勢的銀行面前,許霆這樣的消費者是絕對弱勢。如果公安機關再立案、司法機關再判案,就成了一個絕對強大的勢力集團與一個絕對弱小的消費者之間的紛爭,其結果可想而知。”何富杰認為公安、法院等機關不應該提前介入,而是應該首先讓銀行自己通過民事關系來解決。“這本來是屬于民事法律范疇,一不小心就過了界。”
何富杰稱自己既不認識許霆本人及家人,也不是其代理律師,但跟許多人一樣,看到判決結果時還是大為震驚。何富杰認為不排除許霆本人有惡意取款的動機,但這種行為與以前制定相關刑法條款時,盜竊金融機構必須要突破重重安保的情形早已大不一樣,所以在ATM機大行其道的今天,再沿用舊刑法相關規定就有待商榷了。
何富杰希望自己的行為能促使全國人大做出相關司法解釋,為以后類似案件做出統一規范。“能為現實中亟須解決的法律完善做一點事,盡一份力,將會感到非常欣慰。”何表示。
回應
ATM廠商近期將作出聲明
本報訊 許霆案中,廣州市商業銀行出錯的ATM機是由廣電運通公司生產的。記者昨日聯系到該公司總經辦的相關負責人,據其透露,該公司將會在近期對此事作出公開聲明。
廣電運通公司這位負責人坦誠地表示,案件涉及的ATM機就是該公司的產品。據她介紹,案發的前天晚上,公司系統正在升級,因此才出現了這樣的問題。至于事后是否已經向廣州市商業銀行進行了賠償,該人士表示,這是公司內部機密,不方便透露。
由于許霆案件一直廣泛受到外界關注,廣電運通公司也決定不再沉默。據這位人士透露,公司很快就會給出一個公平公正的說法,也希望大家給公司一個發展的空間。而這個“說法”有可能以新聞發布會的形式對外宣布,也有可能在其公司網站上掛出。至于具體時間,她表示,要按照“集團”的指示去做。她所說的“集團”即廣州無線電集團。
隨后,當記者向廣州無線電集團求證是否將就出錯的ATM機作出公開解釋時,該公司辦公室人員拒絕了采訪。據記者了解,廣電運通是一家以銀行自動柜員機(ATM)、智能交通自動售檢票系統(AFC)等自助設備產業為核心,自主研發、生產、銷售及服務的科技企業。目前該公司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銀行自動柜員機(ATM)系列、地鐵自動售票機(TVM)系列、超級自助銀行、夜間金庫、現金找零機、現金充值機等20多類產品。
特寫
許母講述許霆人生三次重大挫折
家鄉朋友寫公開信支持許霆
這一次單靠他自己是很難了,許母說,她日夜盼著兒子回來過個團圓年。
晚上7點,山西臨汾郭家莊村內的一處民宅,楊素卓和一幫親戚圍在桌邊吃飯,心不在焉。丈夫去廣州6天了,4個小時前剛剛踏上歸家的火車,雖然天天能從報紙上看到一些消息,可她還是不清楚兒子的案件到底怎么樣了。風暴的中心眼總是比周圍平靜,楊素卓的兒子就是ATM取款機案中一審被判無期的許霆。
首挫:工作后再次復讀
如果不是“許霆案”,可能很少人會知道山西省臨汾市郭家莊村向陽西路這樣一個地方。同山西的很多城市一樣,臨汾的天空總是灰蒙蒙一片。1983年陰歷二月初七,許霆出生在這個村里,父母當時都是附近一處金銅礦上的化驗員。
許霆是在村口的郭家莊小學讀完的小學,在周圍人的眼里,那時的許霆腦子里只有讀書,成績在班里也是數一數二。1995年,許霆考上了臨汾市第八中學。在中學里,他的朋友越來越多,也逐漸迷戀上了網絡和游戲機。
從初二開始,許霆成績逐漸下滑,在全班60多人中排到四五十名。初三畢業后,許霆沒有再念高中,開始在臨汾、太原開裝載機。一個月一千多元的收入一度讓他和家里感到滿意。半年后,許霆放棄了這份工作,因為沒有文化干起活太吃力。
1998年,許霆自己找到了父親的好友王天喜,后者時任臨汾市第八中學的代理校長,在他的幫助下,許霆進入了八中專門為再讀生舉辦的復習班―――春華學校。家里為了支持許霆讀書,東拼西湊籌足學費。
再挫:高考失利未上大學
經過一年的復習后,許霆中考分數為476分,沒上高中重點線,上了臨汾二中。
進學校后,許霆被任命為學習委員,家人和朋友說他總是想依靠自己的力量去扭轉班里的風氣,“結果不是很好,還耽誤了他很多時間和精力。”許的一位好友說。但許霆的行為還是得到了班里一些同學的認可,有一次,許霆因為學校工作不如意賭氣回家,“還是同學們打電話把他勸了回去。”許母說。
高中時,許的父母因為一些家庭私事鬧起了矛盾,“差點離婚,對兒子的影響很大”。2003年,許霆高考落榜。這次,許霆自己找了人,前往運城一所農業大學念起市場營銷專業。一年半后回到臨汾在一個摩托車公司做銷售,“一下建了3個銷售點”。
就這樣,許霆再次依靠自己的努力度過了人生的第二次挫折。直到2006年4月21日那個夜晚,直到2007年11月20日那個宣判―――他在本命年遭遇了人生的第三次大挫折。
三挫:單靠他自己很難了
因為老屋被拆,許霆家分到了幾套房子。許霆出事后,今年4月,家里將其中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賣出了26萬元的價格。“我們愿意換錢,愿意還上利息,愿意被罰款,也愿意孩子受一些小懲罰”,楊素卓說,她給廣州的警方打過幾次電話,可對方一定要她把兒子送來自首,她甚至想前往廣州打工,“離兒子近一些,給他做點吃的,洗洗衣服”,可丈夫許彩亮三赴廣州也沒見到兒子讓她不得不打消了念頭。
許霆的朋友們在報紙上看到了許父的名字后,通過114找到了許家的電話,不停打來電話安慰許霆的父母,“一打就是半天,我經常接起電話就哭,一直哭到放下電話”。朋友郭宏基還給許霆寫了一封公開信,信中說,“我想他這一次是一時糊涂,有這樣一句話,‘聰明一世,糊涂一時’,希望能給好人一個機會,就是殺一敬(儆)百,也找一個最(罪)大惡極的人”。許霆的幾位同學說,他們會在二審時去廣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