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出版了自己的兩本書但未經授權出合集并改動內容作者索賠30余萬元
北京律師告贏法律出版社 法院認定被告構成侵權判令停止侵權、
公開致歉、消除影響賠償2.5萬余元
本報訊 因未經許可,法律出版社將北京律師張永魁的兩部作品合一出版,后張律師將對方告上法院。
今天上午,海淀法院通報,該院認定法律出版社構成侵權,判令停止侵權、公開致歉、消除影響,并賠償張律師經濟損失2.5萬余元。案情回溯
北京張永魁律師曾根據多年房地產訴訟代理的從業經驗,撰寫了《律師教你買房》和《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與認購書實用手冊》兩書(共20萬字)。
張永魁律師說,兩本書分別在2004年和2005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發行,出版社享有專有出版權。
2006年7月,法律出版社將上述兩書內容合并,并增加部分相關單位聯系方式等公知信息,出版了《購房維權法律通》一書,署名由張永魁編著,并在該書封面和書中允諾購買該書即可獲得知名法律專家、律師的一次免費法律咨詢,告知讀者將回執卡和需咨詢的問題郵寄至展達律師事務所。
出版社還改動了作者聲明,將參照法律法規的截止時間推后兩年,刪除了僅限于北京市范圍適用的聲明內容,表述為全國適用。
張永魁律師認為,法律出版社擅自合并出版其作品的行為侵犯了其保護作品完整權等,請求判令出版社停止出版發行行為,公開致歉,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費30余萬元。
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后認為,出版社沒有證據證明上述行為經過張律師的許可,故認定其構成侵權。
據該案承辦法官說,本案涉及的法律問題主要在于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出版社是否有權利在未經作者同意的情況下,將其兩部作品合為一部出版,法院認為這一選擇的決定權屬于作者。
如作者不同意將兩書合一出版,出版社不能因其享有單本圖書的專有出版權即自行決定合并出版。
記者 李奎 通訊員 王宏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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