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律師協會近日向國內各級律師協會、律師事務所印發了《關于律師辦理群體性案件指導意見》。昨天上午,《指導意見》起草人之一,來鎮辦案的著名律師王才亮接受了記者的采訪。他認為,該《指導意見》有利于弱勢群體合法利益的維護,有利于律師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才亮以擅長打拆遷訴訟官司而在業界享有一定的名氣,他曾參與和配合中央電視臺等新聞單位對湖南嘉禾拆遷等重大事件的調查和報道,并出版了有關拆遷糾紛處理的多本專著。昨天,他與同事王令律師就《指導意見》發表了獨到的見解。
據介紹,該《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規定律師受理群體性案件后,應當及時向所屬律師協會報告、備案,通過正當渠道及時向政府相關部門反映情況,發現有可能激化矛盾擴大事態的問題和苗頭應立即報告司法行政主管機關;律師協會可以根據需要就案件相關問題向公眾表達意見等等。
王才亮表示,引發群體性事件的原因主要是征地,拆遷,企業改制等問題。這些事件如進入法律程序便成為案件。該類案件的當事人多為弱勢群體,他們需要律師的幫助。以往,律師辦理這一類案件缺少規范,如有的地方規定律師不得接受群體性案件當事人的委托,使弱勢群體更弱,維權渠道更少,一定程度上加劇了社會矛盾;另一方面,有的律師代理群體性案件時,操作行為不夠規范,沒有處理好與當事人、司法機關、政府、媒體和公眾等方面的關系。鑒于此,他向全國律協建議,出臺一個規范性的文件,得到了支持。2005年下半年,他組織本所的多名律師共同起草了《律師辦理群體性案件指導建議 代擬稿 》,上報給了全國律協。后者對其作了進一步的修改,增加了一些約束性的條款。而這些條款正是《意見》出臺引發關注的焦點。
王才亮認為,《指導意見》的試行,使律師在規范自身行為的同時,能更好地為弱勢群體服務。這也意味著,律師在化解社會矛盾、構建和諧社會中能發揮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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