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上海律師》編輯部之托,做客老律師欄目。談談我是怎樣走上律師之路的?談談我執業律師事業32年來心聲和感悟。
一、我是這樣走上律師路的
我認為人生的價值,在于開拓、在于創造、在于奮斗、在于對事業的無悔追求。回想我1963年上海高中畢業,響應黨“建設邊疆,保衛邊疆”的號召,報名到新疆兵團。經過兩年新疆兵團政治干部學校學習,1965年畢業,即分配到兵團石河子公安局任秘書、偵查員,一干就是14年。
我于1979年11月底,由一名公安戰線的偵查員,轉崗為司法行政戰線的一名律師。我走上律師這條路,可以說是人生的一種機遇、一種緣分!當時,我正30幾歲,正是而立之時,這種抉擇,我十分珍惜!
二、我干律師這一行的經歷
(一)、踏入律師行業的前十年,是接受鍛煉和考驗的十年,是組織上對自己培養哺育的十年,也是自己努力為律師事業初步作出貢獻的十年。
1979年底,和同仁們創建起新疆自治區第一家律師事務所(當時稱法律顧問處)——即石河子市法律顧問處。1980年3月30日的《新疆日報》第一版刊載我被新疆自治區司法廳考核批準的新疆首批十三名正式律師之一。當年5月至8月就榮幸的由組織上選送我到新疆自治區政法管理學院參加新疆首屆律師培訓班學習,主要學習律師業務,為自己從事律師工作奠定了入門的基礎;第二年3月,組織上又選派我到北京中央政法干校第19期全國法律師資班進修半年,為我今后做好律師事業夯實了的基礎。
隨著國家改革開放大潮的掀起,涉外律師業務和知識產權業務向律師挑戰,為了適應新形勢的需要,1985年3月1日組織上又派我去杭州浙江大學,參加司法部主辦的全國涉外法律培訓班學習結業,1988年9月又選派我到北京參加國家版權局和聯合國科教文組織主辦的全國版權培訓班學習,填補了我對涉外和知識產權方面的知識空白。
1985年組織上調我到兵團籌建兵團司法局和全兵團的律師機構工作。從1985年至1987年三年時間,我分別在南北疆,組織了四次律師培訓班,培養出兵團十四個師的律師人員,組建了全兵團的律師隊伍,訂立了律師的各項規章制度。
積極辦理和開拓律師業務,這是我十年中的一個亮點。
有一起值得銘記的案子——即賀捷殺人案被法院宣判死刑,經我二審辯護無罪釋放。
1975年,賀捷在八一中學高中畢業后,與同學楊某(高干的兒子)等同學一起下鄉接受再教育。1977年10月二人在護秋值夜班時,楊某不幸被人槍擊身亡。賀捷作為嫌兇被捕入獄,一關就是十年。1985年底,此案在沒有證據證實賀捷犯罪的情況下,由某位領導批示給塔城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賀捷死刑。我接此案后,不顧權勢,頂住各種壓力,依法辦案,為被告向自治區高院上訴,向高院刑庭重點發表兩點辯護意見:
第一,指出本案在訴訟程序上嚴重違法。本案系重大刑案,沒有檢察機關依法公訴,而由公安機關提起公訴。原審法院不依法開庭審理,并剝奪了被告人辯護權和請律師辯護的權利。第二,原審判決的事實不清,也沒有確鑿證據證明賀捷殺人的事實,純系枉法裁判。二審法院經合議完全采納了律師的辯護意見,于1986年7月16日下判:撒銷原判,將賀捷無罪釋放。
十年中,我曾任兵團司法局律師管理處的副處長,又兼任律師事務所主任,曾任自治區律師協會的理事、常務理事、副會長、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的理事。1989年底自治區司法廳、律師協會召開了全自治區十年律師工作表彰大會,給我頒發了兩份獎;一是對自治區律師事業有貢獻的優秀律師榮譽證書;二是模范遵守律師職業道德,成績突出的優秀律師榮譽證書和獎章。我深感自豪、光榮!
(二)1980年至2005年這個十五年的律師生涯中,我辦了大量的民事、經濟和刑事案件,據不完全統計約有1500件以上。例如,我于1990年辦理的一起國際貿易仲裁案子,外方狀告我新疆農墾進出口公司因1200噸聚乙烯購銷合同中違約,要求索賠88000美元的違約金,并承擔本案的仲裁費和律師的代理費。
我當時任該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該公司委托我辦理此案。我在案前準備工作做到認真、嚴謹、扎實。在北京國際仲裁庭開庭時,做到發表代理意見有條不紊,出示證據一一穩妥,答辯發問有針對性,指出本案要害:本案申訴人(香港英展公司)非法將合同主體改變、我方當事人只與香港英惠公司訂立了購銷合同,本案申訴人英展公司與被申訴人新疆農墾進出口公司無法律關系。我的代理意見,結果被國際仲裁庭全部采納,贏得了這起國際仲裁案的圓滿勝訴。
由于此案辦理扎實、案例典型,辦案效果好,影響大,開創了新疆辦理國際仲裁案件的先河,故此案由新疆自治區司法廳推薦上報國家司法部后,被評選為全國38名之一的優秀案例,我也被評選為全國38名優秀律師,受到司法部全國通報表彰并予以獎勵。這起案例后又被司法部編輯出版在《全國律師優秀案例精選》一書中。
1999年和2005年我被新疆自治區司法廳、律師協會評為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律師。
三、我對律師職業的人生感悟
我的律師生涯,是與我國1979年恢復和重建我國律師制度是同步的,回想起來,我有如下心得。
首先,我熱愛律師工作,熱愛律師事業。32年多姿多彩的律師生活,鍛煉了我,造就了我,使我成為一名人民的律師。我的心聲概括四個字:擇業無悔!
第二,我深深地體會到,律師辦每一個案件的過程都是一個學習過程,均顯示著一個律師仗義執言,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及國家法律的執業品質、執業水平和人格魅力!作為一名人民律師,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扎實的法律功底、熟練的業務技能、誠信的職業道德和高度的負責精神。
第三,要想當好律師,必須正確認識中國的律師制度和律師工作的特點。我國律師工作在改革中發展,在發展中完善。律師隊伍已成為維護法律正確實施和社會穩定,促進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力量;已成為依法治國的重要力量;已成為促進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力量。正確認識中國律師制度和律師工作,這對做好律師、做好律師工作和辦理好律師業務具有重大的意義。
第四,要想當好律師還必須樹立好的社會形象,必須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律師行業和每位律師能否受到社會的尊重,關鍵是在我們每個律師所和每位律師要有一個好的社會形象,全心全意地為當事人提供優質服務。
律師的職業形象是由執業群體的一言一行形成的。這個形象要靠我們每一個律師自身的作為和表率來給社會答案。
第五,要想當好律師,還要求我們的律師在執業中要有較高的專業素質。在業務素質上要做到四個字——博大精深。所謂“博大”是指掌握的知識面要寬、要廣、要豐富;所謂“精深”,是指在專業的法律知識上,要學習和掌握得精和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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