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律師人身權保障協作機制
日期:2012-01-06
作者:市律協紀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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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律師在本市某區人民法院內,在民警、法官面前,在神圣的國徽之下,遭對方當事人糾集的歹徒圍攻毆打; C律師參與調解,在毫無征兆、毫無防備的情況下被對方當事人拳擊臉部,導致眼部嚴重挫傷;Z律師在某區法院開完庭后,在法院邊上的停車場遭對方當事人毆打;X律師在其住所遭一不明身份歹徒持刀襲擊,經過手術脫離危險,犯罪嫌疑人最終落入法網;Z律師、L律師代理一群體性糾紛案件在本市某中院應訴,庭審結束后,兩位律師在法院大門旁遭到30余人圍攻,兩位律師身上多處受傷……
以上這些律師人身權遭侵犯的案件,是按照時間順序羅列的近年來發生在本市的一些律師重大維權個案。對于這類侵犯律師人身權的案件,歷屆律協維權委均高度重視,全力維護。七屆維權委主任朱洪超曾在冰天雪地的季節奔赴外省親自處理、八屆維權委主任陳乃蔚只要是這類案件都親自上門看望慰問受害律師。
在維權過程中,我們得到了市司法局領導、法院系統領導和市公安局相關領導的大力支持。雖然我們第一時間介入,但是有些案件的最終結果不盡如人意。身為同行,歷屆律協領導一直把律師執業過程中人身權的維護牽掛在心,也一直在思索如何在體制機制上尋求律師人身權維護的突破。
創新律師人身權維護工作方式,在組織層面建立快速的協作聯動機制可能是上述問題的答案。當然,我們始終認為律師人身權的保護,個人自我保護永遠是第一位的,能避免被侵害的盡量避免。事情發生了,再多的工作也不能抹去侵權事件對本人的心理影響。
上海律師在維護社會穩定、服務政府中心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上海律師的執業人身安全得到了市領導的關心關注。今年2月,市政法委就律師在執業活動中受到有關侵害人身權利等違法行為的法律適用和工作職責召開了專題會議進行研究。3月2日,市政法委下發專題會議紀要,明確了今后相關案件參照處理的三條規定,并要求“司法行政機關指導律師協會和律師執業機構切實加強自身安全建設,與相關公安機關建立協作聯動和快速處置工作機制”。
長期支持律師維權工作的市公安局法制辦主動就落實會議紀要與市律協聯系。新一屆維權委第一次會議上,分管副會長邵曙范提出要把推進維權工作制度建設落實到推進律師人身權保護這個點上。一是律師人身權的維護始終是廣大律師最為關心的,也是維權工作的重點。二是順勢而為,把市領導的關心落到實處。之后,這項工作就大大加快了進程。
市司法局副局長劉忠定在會長會議上專門指示市局相關處室參與落實。市律協副會長邵曙范、市司法局律管處處長馬屹等專程拜訪了市公安局法制辦朱主任(長期擔任律協維權顧問),就律師人身權的保護進行了深入探討。經過三方會商,從有利于對相關案件的快速、妥善處置考慮,決定在區縣層面建立機制。隨后,市律協向全市各區縣律工委下發了《關于區縣律工委與所在區縣公安機關商請建立協作機制的通知》。通知下發后,該項工作得到了區縣律工委的重視,更得到了區縣司法行政機關領導的大力支持。虹口區、浦東新區、楊浦區、靜安區還專門出臺了會議紀要和實施細則。
虹口區直接由區政法委召集,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律工委專題研究,明確了維護律師在執業過程中的人身權利是政法機關的應盡職責,制定了具體規定并將會議紀要傳達到各所屬基層單位。
浦東新區律管處與區律工委領導共同拜訪區公安局法制辦蔣主任。蔣主任表示,對律師工作的支持是對浦東執法環境的幫助,也是對公安干警執法的有益監督。雙方將舉辦簽約儀式,由雙方局領導會簽,并落實到各基層警署。
楊浦區司法局孫局長親自聯系區公安局領導。幾易其稿后三方舉行了簽約儀式,會議紀要將市政法委的會議精神進一步落到實處:雙方的聯系人落實到崗位;律師除了正常的撥打110報警,還可以通過“綠色通道”直接由協調小組參與處理,甚至由雙方分管局領導協商。
靜安區出臺的會議紀要中提到:律師隊伍是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力量。會議明確了建立例會制度和聯絡員,及時掌握情況、及時通報、相互配合、有效保護。會議精神還傳達到了各基層單位。
目前,本市的律師人身權維護協作聯動和快速處置機制基本做到了全覆蓋。在此,我們對市領導、對市司法局和市公安局領導表示感謝!對參與這項工作的區縣律工委的律師,特別是區縣司法行政機關的領導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