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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長沙“1?19”儲存盜版圖書案
2011年1月19日,根據群眾舉報,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會同湖南省“掃黃打非”辦公室以及長沙市文化市場執法、公安等部門,在長沙市2個地下倉庫共查獲盜版圖書199種、45萬冊,碼洋達1300余萬元,同時查獲激光防偽標識6萬余枚、盜版圖書膠片163種以及盜版圖書的印制、銷售臺賬等。專案組經過70多天偵查,抓獲王學海等主要犯罪嫌疑人。此案是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中,一次性查獲盜版圖書數量最大、案值最高的案件。2011年12月20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王學海有期徒刑4年6個月,并處罰金60萬元;其他6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9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至7萬元。
海南海口“2?16”非法出版期刊案
根據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提供的線索和要求,海南省“掃黃打非”辦公室協調有關部門,對擅自出版《中國教育研究》等期刊且長期從事詐騙活動的非法出版團伙展開調查。2011年2月16日,海口市公安局刑偵、網監、治安等部門采取聯合行動,對該團伙的3處窩點進行突擊檢查,抓獲以郭海弘、符莉夫婦為首的9名犯罪嫌疑人,現場查獲非法期刊24種2萬余冊、假公章93枚、銀行卡60多張,以及匯款單、票據等大量證據,隨后查獲涉案高檔汽車2輛。經查,自2008年1月至案發,該團伙非法出版《中國教育研究》等期刊詐騙錢款,共收取投稿人“版面費”22486筆,詐騙金額高達1060多萬元,案件涉及20多個省區市。目前,案件已進入審判階段,法院近期將依法宣判。
北京“2?18”制售盜版教材案
2011年2月,根據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舉報線索,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派員對北京市朝陽區某儲存盜版圖書庫房進行暗查,鎖定位置后將案件交北京市“掃黃打非”辦公室組織查處。2月18日,北京市“掃黃打非”辦公室協調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北京鐵路公安局、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成立專案組,對北京鵬翔宏圖圖書有限公司、北京驕龍偉業圖書有限公司制售盜版教材案展開調查。經暗訪摸排、固定證據,專案組成功偵破案件,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5名,現場收繳盜版教材教輔讀物15萬冊。經查,該案涉案出版物總碼洋接近1億元。2011年9月29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分別判處陳春發、陳文亮等6名被告有期徒刑6年至4年6個月,并處罰金300萬元至30萬元。
河北廊坊“2?18”盜版《中國共產黨歷史》第二卷案
2011年2月18日至3月底,廊坊市及三河市公安機關根據中共黨史出版社的舉報,一舉破獲河北三河“2?18“盜印《中國共產黨歷史》第二卷案,查清王林萍和王學東兩個盜版團伙的犯罪事實,查獲《中國共產黨歷史》第二卷盜版圖書2萬套,抓獲犯罪嫌疑人27名。 2011年8月17日和19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分別判處2個團伙的13名被告有期徒刑4年6個月至6個月;以幫助偽造證據罪判處1名被告拘役6個月;以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判處三河市新聞出版局原黨組副書記武學文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同時,三河市取締了8家涉案印刷裝訂企業。
廣西南寧“4?21”制售盜版光盤案
2011年4月21日,根據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轉辦線索,廣西壯族自治區“掃黃打非”辦公室在前期調查基礎上,協調自治區及南寧市公安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部門聯合行動,對南寧市民族商場等21家復制、倉儲、銷售非法音像制品的店鋪(倉庫)進行集中清查。現場查獲盜版音像制品40多萬張、淫穢色情光盤2000余張,涉案金額1200余萬元,當場抓獲涉案人員46名。2011年11月14日和18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分別判處謝月和、林秀蓮等5名被告有期徒刑5年6個月至3年6個月,并處罰金。
河南商水“5?7”非法印刷系列案
2011年5月7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聯合河南省“掃黃打非”辦公室,組織公安、工商、新聞出版、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等部門,對周口市所屬商水縣城的10余家印刷廠和地下印刷窩點進行執法檢查,現場查獲盜版成品圖書190種116萬多冊、半成品圖書90種118萬余冊、散頁500余萬張、PS版6000余張,各種印刷機器設備93臺。隨后,1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獲。2011年10月底,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11名被告有期徒刑3年6個月至1年,并處罰金。2011年12月14日,所有涉案出版物和印刷設備均被公開銷毀處理。
貴州貴陽“5?18”批銷淫穢盜版光盤案
2011年5月18日,貴州省“掃黃打非”辦公室經過4個月的暗訪排查后,組織省出版物市場稽查隊和貴陽市公安局機關,搗毀一批銷非法光盤窩點,現場查獲各類非法光盤34萬余張,其中盜版光盤32萬張、淫穢色情光盤17307張,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楊蘭珍。2011年9月19日,貴陽市云巖區人民法院以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楊蘭珍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
“采訪”歸來 資料圖片
山西太原“7?14”假記者敲詐勒索案
2010年4月,山西省晉城市無業人員王之鴻、衛向前分別假冒中國企業新聞網主編和記者,將從互聯網上有關靈石縣鑫源煤化有限公司的負面報道下載修改后,發布在中國企業新聞網等網站上,之后以刪除報道為由向該公司索要54萬元。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后,經偵查發現兩人所持證件均系偽造,隨后采取措施將兩人抓獲。2011年8月30日,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王之鴻、衛向前有期徒刑7年。
江蘇南通“8?13”網絡傳播淫穢色情動漫案
江蘇省南通市公安局網警支隊調查發現,該市“尋狐社區”網站存在大量日本淫穢色情動漫視頻和圖片,傳播手法隱蔽。警方赴19個省、市實施抓捕,先后將31名涉案嫌疑人全部抓獲。經查,犯罪嫌疑人陸燁峰于2008年9月創建“尋狐社區”網站,先后招募19名網站管理人員從互聯網上下載日本原版淫穢色情動漫,經過翻譯和添加字幕后,在境內外多家淫穢色情網站上傳播。截至案發,該網站共發展會員13萬人,傳播淫穢色情視頻1459個、圖片11萬余張,點擊量達650萬人次。2011年10月20日,法院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陸燁峰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6萬元;其他18名被告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
“教輔”亂象 資料圖
山東泰安“11?12”制售盜版《語文報》案
山東泰安警方根據舉報,對一長期盜印、發行《語文報》的犯罪團伙進行續密偵查,在掌握相關證據后,于2010年11月12日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王道之、王海峰、韓志強,當場查獲盜版《語文報》16萬余份。經查,2004年11月至2010年9月,王道之等17名犯罪嫌疑人非法盜印、發行《語文報》達1000余萬份,非法獲利達700余萬元。2011年5月至10月,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分別判處王道之、王海峰、韓志強等8人有期徒刑5年至2年,并處罰金20萬元至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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