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經審理認為,董律師認為被告銀行收取其牡丹靈通卡年費的行為侵害其財產權的訴訟請求于法無據。同時,法律規定商業銀行的生存和發展的直接動因是通過自身的經營 活動 獲取利潤。工行在收取賬戶管理費前,按照規定履行了相關的報批手續,并在規定 期限 內履行了公告義務,故銀行收取賬戶管理費的行為,并不違反法律。
[版權聲明] 滬ICP備17030485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
技術服務: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技術電話: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術支持郵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師協會版權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