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挑戰保監會:我捏住了交強險的“七寸”
日期:2007-08-13
作者:鄧艷玲 呂家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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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三個多月里,律師孫勇可能是最令保監會頭疼的人。
從今年4月6日起他說交強險存在400億元暴利開始,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保監會”)不但被他四次告上法庭,還不停收到他寫的各種要求回復的信函:要求公布交強險的核算方法;要求和保監會主要領導面對面算賬;要求保監會撤銷交強險中介代理;要求把交強險的責任限額從6萬元漲到5000萬元!
有人說,正是因為某些“好事之徒”,才推動了一些制度的改革或者完善。
比如,房貸律師費不再由購房者掏腰包了;銀行跨行查詢費取消了;火車上買賣物品也必須提供發票了;高速公路還完貸后不能無限制收費下去了……
孫勇應該算是這樣一個“好事之徒”。沒有駕照的他,認為實施不到一年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即交強險,存在400億元暴利,把保險行業拉至聚光燈下,接受一次又一次的“炙烤”。
現在,孫勇說他要直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去信去函反映保險行業的各種問題。
律協副秘書長讓孫勇兩次落淚
“今年8月14日開始,我將陸續向國務院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反映保監會及整個保險行業存在的問題。”孫勇說。這對所有人都是一個交待。
今年6月14日,北京律師協會副秘書長劉軍找到孫勇說,受司法部委托,要向孫勇了解交強險問題的來龍去脈。
面對律協副秘書長,孫勇說他當時情不自禁地流了兩次眼淚。孫勇告訴記者,這么長的時間里,幾乎是他一個人在做這件事,除了媒體的關注,業內的聲援并不多。
從2001年下半年到2003年底來北京之前,為了解整個強制保險制度,他一有空就整天泡在圖書館。為節約時間,中午就吃碗一元五角的面條。
孫勇說,之所以現在他敢說自己打中了交強險的“七寸”,全拜自己近8年的研究。
也正是基于自己對交強險的研究,孫勇對目前唯一公開站出來、和他一道質疑保監會的同行劉家輝律師的做法,并不贊同。他認為,劉律師的做法是讓“交強險暴利”合法化。
北京德潤律師事務所女律師劉家輝在網上轟轟烈烈征集了近900車主的委托,起訴保監會“交強險不聽證”,希望達到取消交強險中財產無責賠付原則,降低保費,提高保障水平,公開費率厘定決策過程等。
起訴保監會就為固定證據
直到現在,孫勇還津津樂道跟保監會打官司的策略。
2005年11月,孫勇先后兩次向法院起訴,要求保監會公布所有強制保險的項目和條款。法院認為孫勇起訴內容屬“抽象行政行為”,不屬法院受理范圍,未予立案。
“對于訴訟,我從來不抱希望”,孫勇說。他把訴訟當成一種手段、策略,讓對方感覺到壓力。
今年4月27日,為交強險暴利一事,孫勇向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起訴,要求撤銷保監會關于交強險賠償限額的規定。
6月11日剛開庭,在對方代理人提出兩份證據后,孫勇馬上要求撤訴。孫勇說,他打這個官司的目的,只是為了“當庭固定證據”。
當時保監會代理人出示的兩份證據:一份是國家保監會對保險行業協會關于交強險賠償限額的批復,另一份是公布交強險限額的新聞稿。
保監會代理人希望通過這兩份證據證明,保監會公布的交強險賠償限額不是具體行政行為,不屬于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孫勇卻說,這兩份證據正好告訴公眾,保監會對交強險賠償限額所做規定無效。
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交強險的責任限額應該由保監會會同公安部、衛生部、農業部聯合制定規章予以規定,并由保監會主席簽署命令予以公布。
孫勇說,保監會獨家于2006年6月19日通過新聞稿及對保險行業協會關于交強險限額批復的形式下發執行,是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是無效的。
“這個行業整體水平很低”,孫勇說。很多證據,幾乎就是保險行業自認為可以當作業績向外宣傳的東西!這些年,他收集證據并不困難。保險行業發布的信息,公開的保單,就足可以說明問題。
“事實上每一次我對保險行業說的具有致命的話,他們至今也拿不出足夠的證據反駁我,就只能保持沉默。”
今年5月22日,保監會就交強險是否存在暴利召開第二次新聞發布會,認為交強險每年保費不超過600億,指出孫勇算法不正確。孫勇立即在媒體上公布自己依據公開數據的所有算法,要求保監會給出讓人信服的“正確算法”。
孫勇說,號稱擁有亞洲精算師的保監會,至今沒有公布計算方法。
孫勇:保監會找我“密談”兩個多小時
8年中,孫勇唯一一次和保監會內部人士的直接接觸是在今年5月16日。被孫勇稱之為“密談”的這次見面,是保監會主動約的孫勇。
關于這次“密談”的內容,保監會人士并未阻止孫勇向外界透露。孫勇以為具體內容由保監會人士公布更合適。因為當時既沒錄音,也無記者在場。
孫勇清楚地記得,5月15日上午,他的手機接到了一個來自保監會政策法規部的電話。對方請他第二天上午到保監會“溝通一下”。孫勇當即接受了邀請。
5月16日上午8點半,孫勇如約來到復興門的保監會總部。保監會財險監管部門的四位人士和他見了面。
“密談”進行了差不多兩個半小時。孫勇感覺“并不愉快”,算不上“溝通”。他的400億暴利的提法被指不當,沒把責任準備金、未賠償款保證金等算在其中;交強險制度被告知采取了多項監管措施,很多問題孫勇不了解。
對方談話中提及海南的香蕉就是因為媒體在不明就里的情況下報道會致癌,導致整個產業的大蕭條。孫勇認為這是在向他施壓:不了解情況最好別說話,不然會影響整個行業的發展,責任他負不起!
唯一讓孫勇感到欣慰的是,對方希望他不要再提“責任限額提高”的問題。“這只能說明,我已經抓到了交強險的要害”,孫勇說。
提高交強險的責任限額,保住人們的救命錢。這是孫勇研究8年,維權的主要目的,他哪會輕易放棄。
首先拋出400億暴利說,然后指出,責任限額可以提到10萬元,沒人回應;一周以后,又提出25萬元,還是沒有人回應;7月12日,他又提出,交強險的責任限額大可以提到5000萬元。這一系列在旁人開來近乎瘋狂的舉動,終于在7月19日得到了“反饋”:保監會財產保險監管部主任郭左踐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時雖然聲稱,交強險責任限額提高“需要一個過程”,但他承認“交強險將來的發展趨勢是保額越來越高”;7月24日保監會組織的新聞發布會上,保監會新聞發言人袁力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交強險的保額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有一個從低到高逐步調整的過程”。
怪現象折磨孫勇近八年
最開始和保監會打交道,孫勇可一點兒都不狂。他是帶著請教和咨詢的態度給保監會相關部門去信打電話的。
1999年,接手了許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孫勇發現,很多受害人因車禍致貧,甚至于傾家蕩產。他的委托人最后都不知道找誰出錢救助。“難道法律就沒辦法幫助這些受害者嗎?”這讓剛從煤礦工程師轉行當律師的孫勇挺納悶。
一個奇怪的現象更讓孫勇納悶,甚至于被人懷疑他的職業素質。
在他碰到的所有案子中,交通肇事者如果逃逸,受害者只能自認倒霉,保險公司絕不會站出來自行賠付。可是,1984年國家就規定車輛必須投保第三者責任險。1991年又規定,交通逃逸案件保險公司必須賠付。
當孫勇向自己的當事人說起這些規定的時候,沒有人相信可以讓保險公司賠錢。很多人甚至因此懷疑他的職業水準而選擇放棄訴訟。
直到2002年底2003年初,孫勇通過他代理的兩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將自己的疑團透露給媒體。一起是為一個撿垃圾的婦女。孫勇把自己的思考寄給了全國不少媒體。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的《新聞縱橫》欄目采訪了他,在2003年2月13日、14日連續兩天做了報道。
也就在這次代理過程中,孫勇第一次接觸到保險公司和保監會。保險公司的態度是,除非保監會下文,否則不賠。保監會的態度則是:你無權過問。
這讓孫勇十分惱火:規則是你們定的,收錢的時候就強制,該賠錢的時候卻不管?
此后,在為一個因交通事故喪失雙親、成為植物人的3歲幼童提供法律援助時,孫勇干脆讓被代理人起訴保監會,要求其明確由三者險代肇事司機墊付醫療費。可惜,法院以“起訴對象錯誤”為由不予受理。
這反而讓孫勇對保險行業的研究越陷越深,“鉆研精神上來了,就想把這個領域的事情都弄透徹。”一鉆就是近8個年頭。 推行交強險就是為了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 ◎圖片來自網絡
“提高交強險責任限額是問題核心”
聽證讓“交強險暴利”合法化?
青年周末(以下簡稱為“青周”):多一個人就多一份力量。劉家輝律師自認是您的同盟軍。您為何不認同呢?
孫勇:劉律師對交強險的具體內涵并不了解。她用在網絡上征集的方式,讓公眾委托她起訴保監會,對交強險進行聽證,是很不明智的行為。
青周:可事實上,這增強了公眾對交強險的關注?
孫勇:這不是關注的問題。 那么多研究保險的專家和學者、那么多從事保險專業的律師,他們一直都在關注保險。事實上,有誰能站出來講出真正的問題?
青周:照你這樣說,對“交強險聽證”無助于解決問題?
孫勇:聽證,只能使“交強險暴利”合法化,有借口對廣大車主牟取暴利。
劉律師主要提的是降低費率的問題。她認為費率過高。首先她就認可了保監會的責任限額:5萬元的死亡和傷殘賠償、8000元的醫療賠償和2000元的財產保險。
這個限額即使全部用上,對很多事故都作用不大。很多人還是不得不去投商業財產險、車輛損失險。這樣保險行業掙你三次錢。即便交強險把保費降下來,還會通過車損險和商業財產險掙你的錢。
如果保費不降,維持現在1000元的水平,責任限額完全可達到20萬元、25萬元,甚至5000萬元。根據我的估算完全可以實現責任限額不設限。商業險就不必買了,公眾會真正受益。
所以我認為,劉律師的做法,只會是讓缺陷產品合法化,實際上是在幫保險行業的忙。
降低保費公眾更受損害?
青周:按你的說法,交強險責任限額,可以從6萬元提到5000萬元。跨度也太大了吧?據說國外的責任限額也是逐年提高的。
孫勇:國外的保費也是由低到高,逐年提高的啊。哪像我們,一下子提得那么高?
5月22日的新聞發布會上,保監會說他們這樣計算交強險:汽車的平均費率是1000元,摩托車和拖拉機的費率是100元。這樣算出來總數是600億。按照80%的投保率(因為不可能達到100%),保費是480億,跟我算的差400億。我計算的是1000億。
汽車的平均費率我認為不應該按1000元算。按1000元算是最低的。保監會公布的機動車交強險費率中汽車分為35類,其中只有一類屬于機關用車費率低于1000元。其他34類都在1000元以上,最高的達到6040元。
青周:劉律師提起訴訟正是針對保費過高呀?保監會也提出從今年7月份開始,實行浮動費率制嗎?
孫勇:費率高低不是交強險的核心問題。劉律師的做法即便成功了,降低了保費,廣大車主并不會真正受益。
可能更多的人期望降低保費。我認為降低保費的結果,會使公眾利益受到更大的損害。保監會為什么跟我面談時,要我最好別提“責任限額過低”的問題?這才是關鍵所在啊。
按我的思路,哪怕把責任限額提高到20萬元,保險公司掙那兩次錢的機會少了90%。這正是保險行業不希望達到的結果。
6月28日,保監會《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正式出臺,規定自7月1日起,將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實行交強險費率與道路交通事故掛鉤浮動機制。在機動車責任事故認定還模糊不清的時候,就提出交強險費率浮動掛鉤的做法,這分明是在轉移公眾的視線。
交強險應該“不盈利、不虧損”
青周:在你眼中,交強險是個缺陷產品,那是不是該取消呢?
孫勇:恰恰相反,我認為交強險是個非常好的東西。它在設立之初,講究社會性、公益性和強制性,通過社會的力量籌集救命錢。如果在經營方面真正做到“不盈利、不虧損”,是能夠讓老百姓受益的。
現在,保險公司在保監會監管缺位的情況下,斂取暴利,沒有正確地經營,才讓人覺得它有問題。
青周:可是,很多車主無法接受交強險中的“無責財產賠付”。車被別人撞了,沒責任也要賠錢。你不覺得 “無責財產賠付”荒謬嗎?
孫勇:我認為,“無責財產賠付”是合理的。
我們是在保險限額之內不分責任,統一由保險公司賠付。也許這次事故中你是無責,下次可能是全責,這個不是特定的,而是針對事件,不會產生不公平,國際慣例上也是這樣。況且無責賠付限制非常低,總共加起來一年都不到1億,這和400億的暴利比起來,孰輕孰重?!
孫勇與保監會“過招”大事記
■ 2003年,為一個因交通事故喪失雙親、成為植物人的3歲幼童提供法律援助,代原告起訴保監會,要求用“三者險”代肇事司機墊付醫療費用。
■ 2005年11月,兩次提起行政訴訟,要求保監會公布所有強制保險條款,要求保監會針對部分肇事車主領取保險金卻不賠給受害者的現象進行監管,均被法院駁回。
■ 2007年4月6日,提起行政復議,稱交強險每年400億元暴利,請求保監會撤銷最高6萬元的理賠限額。保監會未受理。他將保監會告上法庭。
■ 4月17日,向法庭提供了8份證據,證明交強險每年有400億元的暴利。
■ 4月24日,保監會致電通知孫勇,對其撤銷限額的復議申請不予受理。
■ 4月27日,將保監會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要求撤銷保監會關于交強險賠償限額的規定。
■ 5月11日,向保監會提出復議申請,要求取消交強險中介代理制度,未被受理。
■ 5月16日,保監會約孫勇面談。
■ 5月24日,指稱保監會稱交強險每年保費不超過600億元是欺騙公眾,限10日內當面算賬。
■ 6月5日,指責保監會欺騙公眾,再次將保監會起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
■ 7月3日上午,向保監會發函,要求保監會將交強險各項目的責任限額全部提高至25萬元。
■ 7月4日,致函保監會,對交強險保費收入年度統計期問題向保監會提出質疑,請求撤銷有關保費統計的規定。
■ 7月7日,致函保監會,提出如果不是為了掩飾交強險的暴利和工作失誤,也不是為了干預保險公司之間的正當競爭,保監會應撤銷所有禁止打折的文件。
■ 7月10日,向保監會提起行政復議,要求保監會撤銷對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第一款的行政許可決定。
■ 7月12日,致函保監會,要求把交強險責任限額提高到5000萬元。
孫勇其人
1963年出生,河北唐山人,北京首信律師事務所律師。1999年由煤礦工程師轉行當律師。“北漂”5年,事務所的一間不足10平方米的小雜房為目前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