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師狀告三部委
日期:2008-04-14
作者: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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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師董正偉用了整整一個月時間,終于將3.6萬字的“對于通存通兌行政復議申請書”完成。他認為,通存通兌收費違反合同法、民法、價格法、反壟斷法、消費者權利保護法、勞動法等多部法律。
這封運用了經濟學、法學、政治經濟學、國際關系等理論質疑銀行通存通兌業務合理性的來函,讓國家發改委價格司負責人讀了兩天,不由感嘆:“從沒看到過這么長的復議申請書,申請人研究很透徹,留下的印象很深!” 4月6日,董律師向國務院第二次提出了關于通存通兌行政復議終裁申請;7日,他收到發改委電話;8日,他如約與發改委工作人員進行了懇談。
這一切預示著,董正偉狀告國家發改委、銀監會、人民銀行三部委制止商業銀行亂收費的請求,正在步入正軌。
在與國家發改委高層接觸后,董正偉得到信息:目前國家發改委正在進行調研、取證,積極籌劃起草有關法律文件,試圖在制度上找到解決銀行收費、效率問題行之有效的方法。
律師曾被銀行扣掉19元
2007年4月30日,由于開通了網上銀行服務,很少查詢借記卡賬單的董正偉在網上查了一下,發現自己的牡丹靈通卡被扣了兩次年費和一次小額賬戶管理費共19元。這讓董正偉氣憤不已:“銀行怎么能說扣人錢就扣呢?”
出于職業本能,董正偉查詢了中國工商銀行相關的章程,發現工商銀行借記卡有7項以上的收費項目,這些名目繁多的收費項目讓董正偉初次有了替儲戶維權的想法。利用“五一”七天長假時間,董正偉把訴狀寫好,然后將中國工商銀行北京支行告上了西城區法院,對工商銀行收取的年費和小額賬戶管理費產生質疑,并且要求制止銀行亂收費問題。很快,這起19元標的額的官司被西城區法院受理。 但兩審董正偉均敗訴。
2007年8月16日,他向銀監會發出了行政復議申請,列出了4條申請,共計1萬字。21日,他又向國務院提出了行政復議申請,長達兩萬字。之后,董正偉將通存通兌收費問題上升為公民財產權益問題,他于11月27日完成了《請求保護公民財產權益的建議申請書》,將近1萬字,提交給銀監會和國家發改委。
4月初,董正偉在1月底向兩部委提交的行政復議申請已經到達受理期限60日,但兩部委依然沒有作出復議決定,于是董正偉在6日向國務院提出了第二次復議申請。
至此,加上3月17日董向國務院提交的狀告人民銀行的行政復議終裁申請,一人同時狀告三部委的局面形成,董正偉感受到了巨大的壓力。
董正偉12點質疑意見
1:商業銀行的服務收費具有欺詐性
2:銀行和儲戶之間的法律關系中西不同,跨行通存通兌是否與國際接軌
3:商業銀行屬“公共利益”企業收費應聽證
4:通存通兌收費和ATM跨行交易手續費是重復收費項目
5:通存通兌收費是協同壟斷經營行為
6:商業銀行是跨行通存通兌業務最大受益人
7:商業銀行發布公告收費屬于“店堂告示”
8:大型商業銀行沒有單獨市場定價權
9:大銀行為了既得利益轉嫁競爭風險成本給儲戶
10:商業銀行針對銀行卡和存折的亂收費可能會引發通貨膨脹風險
11:儲存存款收費違反勞動法
12:《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違反多部基本法律,成“特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