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日期:2011-06-01
作者: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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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市律協召開業務研究委員會正副主任第一次工作會議。會后,就業務研究會的性質和定位、工作范圍等問題,筆者就此采訪了盛雷鳴(●)會長。
▲:31個業務研究會的調整和組建歷時一個多月,引起業內的廣泛注意和熱烈反響,請問有何特點?
●:各業務研究委員會的調整和組建過程,充分體現了律師協會面向廣大律師、行業自律管理的特性。首先是委員報名,采取在東方律師網上發通知和向全體律師發送短信的方式充分告知,廣泛動員廣大律師自愿報名,在兩周多的時間里,收到報名材料1715份。其次是主任競選,研究會主任由符合條件的委員自薦,共收到自薦材料77份,對于只有一名律師自薦的11個研究會主任,由會長會議研究確定;而其他20個研究會的63位主任自薦者,則由分管會長分別組織各研究會委員根據競選規則進行選舉,自薦者發表競職演說,并同與會者互動,接受委員們坦誠而尖銳的詰問,然后通過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報會長會議批準。其反響之熱烈和競爭之激烈可想而知。
▲:這種組建方式意義何在?
●:業務研究委員會這種自愿報名、競爭上崗的組建方式,將開展律師業務研究活動植根于業務拓展需求和提升素質意愿之中,并將選拔專業帶頭人從“要你做”變為“我要做”,充分調動了廣大律師參與這項活動的積極性,具有堅實的群眾基礎和發展潛力,是上海律協業務研究活動長盛不衰的源泉。
▲:召開這次工作會議的任務和目的是什么?
●:就是明確定位,規范職責。研究會的定位是“專業型委員,開放式活動”;目標是將業務研究會打造成上海律師間、上海律師與兄弟省市律師及國外律師間、與其他法律執業共同體成員間業務交流和研討的平臺。
研究會在活動方式和活動內容方面要體現“三性”要求。活動方式的“三性”:1、“公開性”——除研究會委員工作會議外,業務研究活動盡量向全體律師公開(在“東方律師網”上專門開辟“業務研究”欄目,刊登研究會的活動通知、活動信息及研究成果);2、“及時性”——及時對律師及社會關注的熱點、焦點、實務問題以及疑難案例開展研討;3、合作性——鼓勵研究會之間以及研究會與律師學院、與法學會等專業團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取長補短,最大限度的實現資源共享。活動內容的“三性”:1、專業性——對專項法律業務和廣大律師感興趣的專業問題進行研討;2、規范性——對專業領域的執業規范通過研討形成操作指引;3、開拓性——對律師的新興業務領域開展研究,為開拓律師業務和占領新興法律服務市場服務。
▲:對研究會主任及委員有何要求?
●:《上海市律師協會業務研究委員會工作規則》對此有明確的規定。市律協“業務研究指導委員會”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則對各業務研究會的工作進行考核。要求各研究會每年的研討活動不得少于4次;研究會委員如果一年內累計2次無故不參加研究會全體委員活動或累計3次請假,則取消委員資格;如果研究會的正副主任沒有履行好職責,經會長會議或經研究會委員提議并報會長會議審議后,可更換正副主任。各研究會應盡可能以各種方式將研究會的成果以及編撰的法訊等資料提供給全市律師共享。
▲:您對今后的業務研究工作有什么展望?
●:市律協“業務研究指導委員會”將設立有權威有代表性的專家顧問委員會,發揮智囊團的作用,加強對職業培訓和業務研究的指導,多出成果;本屆理事會擬每年評選一次優秀業務研究會,通過表彰先進,推動業務研究活動的深入發展。孔子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前進中的上海律師肩負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的崇高使命,通過扎扎實實的業務研究活動,不斷提高法律水平,增強實務能力,必將在服務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