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電視臺報道,5月1日,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給環茅南路的非酒類商戶下發通知,要求他們5月3日完成搬遷。許多商戶未按時搬遷,鎮政府派出聯合執法隊每天巡查,阻止店鋪正常營業,甚至動手搬走店里貨物。茅臺鎮副鎮長稱,政府沒有資金給商戶補償。
據說,這么做是為了建設“白酒品牌展示一條街”,打造茅臺鎮“國酒之心”的對外形象。而這種野蠻逼遷行為無疑已使其形象嚴重受損。商戶有營業執照和合法經營手續,簽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合同,說搬就得搬,還不給任何補償,如此無法無天的地方,誰敢來投資做生意?執法部門自己帶頭違法,利益受損的群眾又該到哪里去維權?國土資源部日前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嚴格規范征地拆遷管理,堅決防范查處強征強拆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作出逼遷商戶錯誤決策的負責人理應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環茅南路一百多家商鋪中,有五六十家經營非酒類生意,這是商業競爭的結果。強行搬遷非酒類商戶,反而可能因同類店鋪過多,引發惡性競爭。要是建成的“白酒品牌展示一條街”經營困難,又由誰來收拾這個爛攤子?如果真如茅臺鎮副鎮長所稱,此舉是為絕大部分人的利益著想,何不在決策前公開征求意見?(楊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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