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響應上海市委、市政府及司法行政機關對進一步推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的要求,深入落實以人為本、多種形式的法律援助工作的開展,加大法律服務于構筑和諧社會層面的多效力度,強化律師事務所與律師的社會責任理念,上海市萬隆眾信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萬隆眾信所)在上海市司法局、黃浦區司法局的精心組織、積極引導下,自2007年始,與提籃橋監獄共建“送法進大墻”法律援助項目,為此特開設“監獄服刑人員法律咨詢站”,向監獄服刑人員提供多方面法律咨詢服務,向特殊社會群體開展法制宣傳、聆聽其訴求,以維穩化解社會矛盾。萬隆眾信所開展“送法進大墻”活動,旨在秉持“以己之力,供彼之需”的原則,將律師事務所與律師的社會責任輻射至社會各層面,于提高律師本身職業素養的同時,充分發揮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社會角色作用,推進社會主義和諧機制的完善,成為建設法治社會、和諧社會的一支重要社會力量。
一、化解維穩,聆聽訴求
萬隆眾信所自2004年始,即于上海市第四勞教所開展法律援助咨詢服務,協助辦理相關行政復議、申訴案件,至2007年,與上海市檢察院二分院在特殊社會群體幫教形式上達成統一意識后,即協同市檢察院二分院監所檢察處,向提籃橋監獄服刑人員開展“送法進大墻”活動,提供多方面、多領域的法律援助服務。4年來,萬隆眾信所始終堅持活動的開展,并組建了一支業務水準頗高的律師團隊投入法律援助服務工作。“送法進大墻”活動平均每月舉辦一次,由萬隆眾信所的律師到提籃橋監獄,與服刑人員進行面對面的交流,聆聽其訴求,繼而從法律角度解決服刑人員提出的關于婚姻、勞動關系、債權債務、財產繼承、商務處理、住房動拆遷、子女就學入籍等各類社會問題,并協助其維護自身應有的合法權益。活動開展至今,萬隆眾信所始終保持每年350人次左右的法律援助咨詢規模,基本解答服刑人員提出的各類監內、監外法律問題。同時,為服刑人員進行心理上的疏導、法制意識的灌輸及社會責任的教育,使“送法進大墻”活動的化解維穩作用發揮至最大化。
2010年11月,市檢察院二分院與萬隆眾信所就如何深化監獄服刑人員幫教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服務成效等方面召開專題會議,針對法律援助服務的形式、內容、規模等問題進行協商討論,進一步完善監獄服刑人員幫教機制。同時,自2012年6月份始,萬隆眾信所在市檢察院監所檢察處的配合下,每月或每季度向提籃橋監獄管理人員及服刑人員分別開設法律課堂,專題專講,切實落實法治社會建設的號召,提升特殊環境下的個體法律素養。
2011年6月,提籃橋監獄向萬隆眾信所贈送錦旗,高度贊揚該所于“送法進大墻”活動中所體現的恪盡職守、勤勉負責的律師執業精神,并以“法律援助進大墻,解疑釋惑指迷津”的贈言對萬隆眾信所給予了高度評價。
二、建立特殊群體法律援助服務體系,推動監獄幫教工作
“送法進大墻”活動開創了向監獄服刑人員這一特殊社會群體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的先河,與司法監獄系統共建,協助推動幫教工作改制改革,實為重大創舉。同時,“送法進大墻”活動以其長期、固定、多樣之特性區別于普通的社區、學校、機構單日、單次的法律咨詢服務,能有效、完整、切實解決監獄服刑人員所提出的各類法律問題,使法律援助的價值落于實處。萬隆眾信所堅持法律援助服務的貫徹始終,深入、細致地了解服刑人員所遇到的法律問題,保證該法律問題最終得到妥善解決。該所曾多次接待同一服刑人員,就其提出的法律問題不斷深入、細化,盡心提供法律幫助,維護服刑人員的合法權益。
法律援助服務因人而異、因事而異,針對不同當事人、不同案件設計不同的解決思路,即無法以固定化、模式化的套路框定所有法律問題。而對于正處于服刑期間的人員,法律援助服務在解決其基本法律問題的同時,須另行顧及服刑人員的特殊身份、特殊心理狀態以及所處的特殊時期,避免常規式的法律咨詢模式。萬隆眾信所從積淀多年的法律援助服務經驗中提取、研究出若干要點,用以掌握與服刑人員面對面交流的節奏、方式,營造良好的溝通環境,避免因服刑人員情緒不穩定而引起的矛盾激化,同時也解決在交流過程中因服刑人員一定程度的社會脫節所導致的溝通不善等問題。
(一)設立“監獄服刑人員法律咨詢站”,營造良好的溝通環境
2008年8月,提籃橋監獄、市檢察院二分院駐監檢察組以及萬隆眾信所三方共同就“監獄服刑人員法律咨詢站”的設立舉行了簽約、揭牌儀式。設立咨詢站的目的不僅在于從法律角度向服刑人員闡釋其違法行為對社會所造成的危害,更是為了給予服刑人員一個釋疑解惑、解決法律問題的平臺。咨詢站的設立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封閉性和穩定性,即律所本身完全獨立于監獄、檢察院等司法機構,以無管理監督職權的第三方身份介入服刑人員的幫教工作,消除服刑人員的對立、畏懼、抵觸情緒,使其更為順暢、全面地表述自身訴求。咨詢站有其專屬的法律咨詢室,律師與服刑人員可在咨詢室中進行不受干擾的交流。同時,律師亦遵守其職業道德,就與服刑人員所交流之內容予以保密,以有效減輕服刑人員于交流過程中的拘束、不安之感。自本所開展“送法進大墻”活動以來,堅持以咨詢站作為平臺開展一系列法律援助服務,咨詢站的穩定設立及運作,給予服刑人員極大的安全感、歸屬感,使法律援助服務得以更為有效、順利地開展、延續。黃浦區司法局副局長周解業稱“監獄服刑人員法律咨詢站”的設立實屬創新之舉。
(二)設計不同的思路,應對特殊社會群體的法律問題
鑒于服刑人員較之于普通社會成員在心理上更為敏感、復雜,如何把握其在法律咨詢過程中的心態變化,引導其接受律師所作出的法律分析與勸說,系整個法律援助工作得以順利、有效進展之關鍵。
自“送法進大墻”活動開展以來,經萬隆眾信所律師接待的服刑人員中,有10%的人員就已判罪名、量刑、財產罰沒執行情況等方面存有異議而向律師提出咨詢,5%至7%的人員就監外個人公司業務法律問題提出咨詢,并要求委托該所律師進行代理,1%至2%的人員就知識產權方面要求萬隆眾信所律師提供法律保護渠道,以維護自身利益,其余人員分別就婚姻、繼承、住房動拆遷、子女就學入籍以及服刑期滿后的就業等問題向萬隆眾信所的律師進行咨詢。該所律師根據不同的咨詢內容,運用豐富的專業知識及實際操作經驗,向服刑人員予以耐心、細致地解答。
對于具有極端的自悔、矛盾心理,希望憑借自身努力,重新恢復正常社會成員身份的服刑人員,萬隆眾信所的律師在解答其所提出的法律問題的同時,根據其心理狀態及自省程度,結合其服刑期限,予以適當地寬慰、鼓勵,促使其盡快調整自我,通過自身努力減少刑期。對于具有報復心態、情緒極其暴躁的服刑人員,該所律師在特別關注其情緒變化的同時,一針見血地指出其觀念的悖論之處,并以事實相輔佐,告知其法律的寬嚴政策,說服其打消社會報復心態,促使其重新審視自身的違法行為。
“送法進大墻”活動不僅維護了監獄服刑人員在監內、監外應有的合法權益,保證其不受外界干擾、影響其服刑過程,同時亦有效預防服刑人員產生報復社會、滋生極端惡性心態的現象,有助于監獄管理及教育,凈化社會不良因素,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機制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肩負律師社會責任,鞏固和諧社會建設
上海市律師協會在《上海律師社會責任報告》中指出:律師的社會責任是律師作為“法律人”的人格責任,是法律責任亦是政治責任,律師的社會責任感將造就中國律師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特殊社會力量,將造就中國律師成為積極參政議政、建設民主政治的重要骨干力量。上海律師業不僅是為經濟社會,更是為法治社會、和諧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現代服務業。
監獄作為和諧社會構筑過程中的一個特殊環境,較之于其他社會層面,擁有更多不穩定的復雜因素,致其存在眾多潛在危險。監獄服刑人員或因親友、鄰里、同事、其他社會成員的不理解、歧視,或因與社會存在一定程度的脫節、甚至或因無法得到良好的心理疏導而進一步產生偏激、報復心理,引發暴力惡性事件,甚至群體性事件,這將對和諧社會的構建埋下極大的隱患。萬隆眾信所與提籃橋監獄進行共建,開展“送法進大墻”活動,正是針對這一社會隱患采取的法律服務措施。該所律師充分運用其專業知識,結合心理疏導,向服刑人員提供解決自身糾紛、矛盾的渠道,抑制特殊環境下不良現象的滋生,有效緩解社會壓力。經過4年多的法律服務,萬隆眾信所不僅與提籃橋監獄建立起長期、友好、互助的共建關系,該所律師更是成為監獄服刑人員解疑釋惑、重新審視自身的良師益友,萬隆眾信所的法律援助服務也得到本市各級司法機構及社會各界的極大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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