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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上書發改委 聽證應先公開漫游費成本
日期:2008-01-17
作者: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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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成本,如何聽證?”近日,滄州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皮德智向國家發改委寄出了一份公開請求書,請求發改委公開手機國內漫游通話成本,以避免將于本月22日舉行的漫游費聽證會流于形式。
去年底,國家發改委與信息產業部稱要對降低漫游費公開聽證,可隨后兩部委公布了兩套降價幅度極其有限的方案交由聽證會討論,引發公眾質疑漫游費的成本,有報道說手機漫游成本幾近為零。
針對于此,皮德智告訴記者,公開漫游通話的成本,是價格聽證的重要前提條件。我國法律規定了以成本定價的法律原則,《價格法》規定,要根據社會平均成本等因素合理定價,《電信條例》規定,電信資費標準實行以成本為基礎的定價原則。
“可時至今日,聽證代表對漫游費是否存在社會平均成本?社會平均成本究竟是多少?漫游費價格究竟有多大下浮空間?都一無所知,這種情形是價格信息的失真和不對稱,也造成《價格法》第二十一條:制定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依據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社會平均成本……等法律規定,成了一紙空文。”
“其實成本的真相就在國家發改委手中。”皮德智說,漫游費屬于政府指導價的范圍,依據有關規定,國家發改委應當有本次漫游費調整的“成本監審報告”,這份監審報告是制定降價方案的前置程序和主要依據。
“成本監審報告中的漫游通話成本核減情況及其理由、成本核定表、定價成本才是本次聽證的關鍵所在,也就是要在漫游通話社會平均成本的基礎上討論合理定價。而讓聽證代表只討論兩套降價方案中的降價幅度,是本末倒置的。”
“如果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我作為移動電話消費者,請求國家發改委依法公開這份成本監審報告,避免聽證會流于形式。”據了解,這份公開請求書已于本月13日寄出,皮德智目前正在等待有關部門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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