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年輕律師“嫁”到500強實習
日期:2011-03-21
作者:王鳳梅/周柏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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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究竟是一支什么樣的隊伍?睿智,專業,積極上進。2010年,來自上海市律師協會的一組數字:全市律師事務所1071家,執業律師增長到12432人,創收達58億元。3年來,上海市律協第八屆理事會對內建立自律管理模式,對外加強各方交流,真正實現了自家人辦好自家事,樹立律師的良好社會群像。用會長劉正東的話來說,勤勤懇懇為律師服務,踏踏實實為律師辦事。要做到這一點,需要關懷,更需要創新。
“律師之家”遍布上海
上海復興中路301號,中國首家律師史料陳列館――上海律師公會舊址陳列館。老一輩著名律師沈鈞儒、史良的雕像在陳列館受后輩瞻仰。
上海律師公會是中國近代影響最大的律師同業組織,1929年10月至1949年在上海貝勒路572號大樓辦公,后來逐漸“湮沒”在城區變化和歷史變遷中。 2009年起,經過近千卷史料查閱、多次專家論證會和數次走訪調查后,上海盧灣區司法局確定復興中路301號大樓即是上海律師公會舊址。目前,該舊址已被列為“不可移動文物”,原址之上建立的陳列館今后將成為中國律師文化的研究中心和資料中心。
這項工作背后,是市律協的下設機構――盧灣區律工委在盧灣區司法局的領導和支持下,積極投入的結果。2008年,上海市律師協會第八屆理事會根據新《律師法》精神,在全市18個區縣探索成立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并從協會會費中專項撥款,為區縣律工委的工作開展提供經費保障。
三年來,各區縣律工委的成績有目共睹,浦東連續兩年召開“陸家嘴法律論壇”;長寧律工委組織本區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和化解信訪矛盾;徐匯區設立了“律師之家”,擁有了固定的辦公場所……
在 “蓮花河畔景苑”倒樓事件、“11?15”特大火災發生后,閔行與靜安律工委第一時間組織律師參與突發事件善后處理工作;積極搭建律師間相互交流、律師與政府部門及社會團體之間聯系溝通的平臺……通過三年的努力,“區縣律工委”發揮了基層組織的積極性,創新驅動,使全體律師可以有更多渠道參加律協活動,感受律協服務,增強了行業凝聚力。
落實律師養老保障
人們常常覺得律師收入高,其實律師界的“二八”現象也很明顯,80%的律師的收入并沒有很高,由于種種原因,他們的退休金收入長期以來也處于比較低的狀態。這和律師在年輕時提供的社會貢獻不甚匹配,如何提高律師的養老金,讓律師不為老了以后發愁,從而能專心法律服務工作呢?
2009年,為順應廣大律師的要求,市律協在會費方面,將個人會員會費收取標準從每人2000元一年下調為每人1500元一年。在醫療救助金制度上,將參加費用從每人每年700元降低為600元,報銷比例從80%提高到90%,住院補貼從每天40元提高到每天50元。市律協獲悉一位年輕律師不幸患上尿毒癥之后,5萬元大病補助金立即送到他的手上。在過去的三年,很多律師通過這些不斷優化的福利方案,成為實際收益者。
2010年律師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了《上海律師行業年金保險(補充養老保險)方案》,借鑒律師業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驗,通過與保險公司合作,實現了會費結余保值增值,提升了律師退休后的養老金水平,以行業互助的形式減輕了廣大律師退休養老的后顧之憂。這在全國行業協會中尚屬首次。
面對2009年大學生就業難的社會問題,市律協推出了由 “就業有補貼、見習抵實習、工作加培訓”三方面內容構成的 “蓄才計劃”和 “促進行動”,經律師代表大會同意撥款240萬元向175家律所招聘的368名應屆大學畢業生發放了就業補貼。“多虧了這份大學生實習補貼,不僅讓我的生活有了著落,而且還留在律師事務所,找到了一份滿意的工作。”一位剛剛拿到律師執業證的新律師在市律協申領到實習補貼后如是說。
送律師到500強企業鍛煉
據去年律協組織的 《青年律師生存狀態調查項目》中數據顯示,上海律師群體中40歲以下的律師占到60%左右,這是律師隊伍的生力軍,但其中不少律師在最初的5年時間里,常常遭遇執業瓶頸。上海一位在專業領域享有聲譽的青年律師骨干在成名后做講座時,曾講到自己在剛當律師時的困境和窘迫,在最初沒有案源的情況下,收入很低,困窘時,連牙疼都沒錢去看病。
如何帶領這樣一支的生力軍成長得更快更好呢?市律協作為律師娘家人,成立了青年律師發展委員會,三年來形成了“青年律師聯業會”、“青年律師專業化建設信息庫”、“青年律師沙龍”、“青年律師合伙人管理交流論壇”四大活動平臺,幫助青年律師不斷提高專業能力和開拓法律服務市場的能力。不但如此,市律協還主動聯系國外的律師協會,開展交流互訪,并組織推薦本市優秀青年律師走出國門,到國際大型律師事務所、國際500百強企業進行實習鍛煉。在剛結束的上海市優秀律師評選、上海市優秀青年律師評選、上海市優秀女律師評選中,一批中青年律師成為此中佼佼者。
3年來,律師執業方面的權利屢受侵害。對此,市律師協會與相關部門聯系、溝通,提出維權要求,并在第一時間上門慰問受害律師,進行心理撫慰,送上律師協會的關懷和溫暖。為了更有效地提高律師執業權利,律協還堅持與法院、檢察院間 “組織上多交流”。三年來,律協與市檢察院、市高院及一中院、二中院建立了高層定期互訪、聽取意見的雙向交流工作機制,“組織上多交流,私下里慎交往”,規范了律師與法官、檢察官的關系,有力地改善了律師在訴訟中的執業環境。
2009年正值上海市律師協會恢復30周年之際,上海市律師協會組織了系列活動,展現30年來上海律師行業的發展,向外界傳達出積極向上,秉法執言的公眾形象。這是市律師協會孜孜不倦追求的目標,當好律師的娘家人,讓律師更放心地投入到專業服務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