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 合作 創新 發展 ——2010上海博和律師事務所法律顧問服務論壇
日期:201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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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現代法律顧問服務市場的需求,提高法律顧問服務質量,上海博和律師事務所首屆 “交流、合作、創新、發展——2010博和法律顧問服務論壇”,于2010年10月29日在華東政法大學長寧校區圓滿舉行。普陀區司法局公律科朱松杰科長、華東政法大學功勛教授蘇惠漁教授、楊興培教授、莊建偉教授、薛進展教授、劉正浩教授、戴永盛教授、來自26家法律顧問單位的嘉賓代表以及上海博和律師事務所的專兼職律師共計60余人參加了本次論壇。
上海博和律師事務所作為一家綜合性律師事務所,其依托于華東政法大學的理論背景,成立之初便確立了 “專業化”、 “團隊化”和 “綜合性”的發展目標。成立以來,上海博和律師事務所取得了驕人的業績。博和律師中,有90%以上具有法學碩士及以上學歷,有十余名律師擔任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碩士生導師及博士生導師職務。基于這樣的專業背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成為博和所最重要的優勢之一。本次 “交流、合作、創新、發展——2010博和法律顧問服務論壇”,就是博和所理論結合實踐戰略的一次實踐。
本次論壇,對于提高滬上律師法律顧問服務水平具有較大的促進作用。通過交流,廣大顧問單位了解了法律顧問服務在公司運行、內部治理及市場經營中的作用,律師也了解了廣大顧問單位最為迫切的法律服務需求。相信通過類似的交流,上海博和律師事務所乃至上海律師界的法律顧問服務水平定能更上一層樓!
相互支撐共同發展 為企業提供優質法律服務
林東品,上海博和律師事務所主任,上海市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副主任,上海市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普陀區政府法律顧問,華東政法大學兼職教授
今天,對于上海博和律師事務所來說,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公司法律顧問業務是現代律師業務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任何一家綜合性律師事務所,如果沒有較為領先的公司法律顧問服務水平,則很難在現代商業競爭中獲得優勢。博和所自創辦之初,便確立了“綜合性、專業化”二者并存的發展目標,應當說,要實現這樣的目標,沒有高水平的公司法律顧問業務,是不可能的。今天這個論壇,是博和所第一屆法律服務論壇,在這個 “開山之作”中,之所以選擇“法律顧問服務”作為主題,就是因為這是博和所最為重視的一項業務,是博和所要大力發展的一項業務,希望通過今天的交流,能夠讓博和所的法律顧問服務水平更上一層樓。
不僅如此,市場主體的一切行為都必須在法律的框架內運行。而企業的目標是追逐效益,往往對于自身行為的法律風險缺少必要的審查,這種情況下,專業法律顧問服務就顯得尤為重要。優秀的法律顧問服務不僅應該在風險發生時減少企業的損失,更應當在事前避免風險的發生,不僅能夠保障企業的經濟效益,更應當幫助企業增加盈利。希望通過今天的論壇,能夠使各家企業得到更優秀的法律顧問服務,從而使企業的經濟效益更上一層樓。
法律顧問為企業經營減少風險
嚴贊來,上海東怡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東怡建設是具有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認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等三個一級資質,同時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土石方工程專業承包等資質的綜合性施工企業。近些年來,東怡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規模在不斷發展壯大,但在企業經營管理決策、合同的簽訂與履行方面總是會遇到許多法律難題。
博和所在建筑工程糾紛這一塊領域有很深的專業功底,經驗也比較豐富。尤其是在面對重大經營決策時,博和總是能為我們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據,保障我們的重大決策在法律上能夠選取最佳的方案。在博和團隊的幫助下,這兩年來,企業的合同經營風險、人事勞資糾紛大幅減少,有效節省了企業的資源。
先進的經營理念、科學的管理模式、完善的市場運作體系是企業成功的保障。相信在與博和所的相互配合之中,東怡公司定能做強做大,成為全國領先的建筑產業企業。
未雨綢繆五個作用保駕護航
莊建偉,上海博和律師事務所律師、華東政法大學教授、房地產法研究所所長、研究生導師
企業聘請律師作為法律顧問通常可以起到以下幾個方面的作用:
1.預測作用。法律顧問是企業規劃遠景的好參謀,可幫助規劃企業的整體戰略和局部策略,又可以就某些專項事務提供法律意見。
2.咨詢作用。企業隨時可以就所遇到的問題向律師顧問咨詢,能從維護企業利益的角度來出謀劃策。
3.策劃作用。聘請法律顧問充當代理人和直接聘請其他律師為代理人參加訴訟,其不同之處就在于能否更好地策劃訴訟程序,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在事前保證勝訴。
4.避讓和代理作用。法律顧問作為企業的代理人,在企業遇到麻煩時,不僅能提供法律依據,而且能使企業負責人加以回避,而由律師代理出面推擋,并起著良好的制約作用。
5.威懾作用。人與人交往出現不同的態度,是由一運載方身份和地位不同而引起的。律師是國家承認的具有特殊地位和特殊權利的 “準司法人員”,因此,企業有了法律顧問,就會給對手一種無形的心理壓力。
法律服務想企業所想排憂解難
傅朗,上海博和律師事務所律師,法學碩士
法律顧問服務的內容,總即:企業需要的、企業無法處理的、企業來不及處理的法律事務。
一、公司常規合同審查。在這些常規服務中,需要律師有著相當的法學功底和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同時了解、掌握顧問單位實際情況。
二、協助處理勞資關系。 《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勞動爭議案件急劇增長,勞資雙方矛盾空前對立。作為企業法律顧問,要協助企業采取預防措施,避免勞資關系風險。
三、積極參與公司治理。對于公司成立、變更、股東調整等事項,需要律師提供專業意見。不僅要求律師對公司治理模式有深入研究,且還要具備有非常豐富的操作經驗。
四、對重大項目提供法律服務。如對并購、房地產等項目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幫助客戶分析每一個可能存在的問題,盡量規避每一個法律風險。
五、應急事件處理。在為客戶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有相當一部分是非常著急的事件,律師要能到達現場進行處理處理,避免自身原因導致客戶損失。
夯實基礎服務與風險意識并存
朱宇暉,上海博和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華東政法大學法學碩士,英國華威大學國際經濟法碩士
博和所應當在日后的法律顧問服務中做到以下幾點:
一、夯實專業基礎,提高業務能力。每一名律師都要不斷提高自身業務能力,注重平時的業務學習和研討,總結交流工作中遇到的新問題和心得體會。
二、加強團隊合作,提升專業程度。作為一名律師,不可能熟悉和精通每一個法律領域,需要精通不同領域的律師組成團隊,加強團隊合作。
三、注重日常聯系,加強雙向交流。只有真正了解客戶才能根據客戶的不同需求和特點,提供好法律服務。律師要及時整理寄送與客戶經營有關的法律資料,讓企業決策層能及時了解最新法律法規和政策。
四、注重風險意識,提升風險防范。作為法律顧問,對企業的法律服務,要從事后的補救變為事先的防范,一方面要注重企業日常文本的修訂和審核,另一方面不定期組織專門的法律培訓,讓企業員工在日常工作過程中就形成比較好的法律意識。
互利互贏搭建律所與企業平臺
朱松杰,普陀區司法局公律科科長
很高興看到這么多法學界、律師界、公司界的同仁匯聚一堂,在溝通交流中共同探討公司法律顧問的發展與完善。
企業法律顧問服務是順應經濟發展趨勢的必然選擇,在 “互利共贏”的現代合作機制下,企業與律師之間的對話尤為重要,博和論壇為律所與客戶之間提供了了一個溝通交流的平臺,不管是對于律師事務所的發展,還是對企業的發展,都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今天我們論壇的主題是關于公司法律顧問的 “交流、合作、創新、發展”。律師作為法律顧問,既要是企業專業的旁觀者,又要是企業及時的防疫員,不僅要保證提供意見的客觀性,更要保證意見的專業性與及時性,以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
交流合作是實現企業和律師事務所之間雙向合作的最佳方式。借助今天這個難得的平臺,我希望各位律師、各位企業家能夠暢所欲言,積極發言,也預祝此次論壇圓滿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