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館“快樂街”快樂的秘密 上海律師為世博場館筑起知識產權保護“防火墻”
日期:2010-05-10
作者:陳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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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博會上各具特色的世博場館是吸引游客最多目光的地方,但世博場館也是知識產權保護的重點,而律師無疑就是筑起這堵 “防火墻”的功臣。荷蘭場館 “快樂街”一波三折的建設堪稱經典,其中就凝聚著上海律師的智慧和艱辛。
荷蘭館卷入知產糾紛
2007年11月16日,世博網發布了一條消息:今天,荷蘭王國與上海世博會組織者正式簽署參展合同,同時公布了荷蘭展館建筑設計方案。這條消息公布不久,荷蘭王國駐華大使館就收到了一封中國公民王群寄來的 “關于上海世博會荷蘭展館建筑設計方案知識產權的交涉函”。
該交涉函稱: “我是中國發明專利 《高架立體建筑物》的專利權人。上海世博會荷蘭展館建筑設計方案和 《高架立體建筑物》雷同。按照中國相關法律,須經專利權人的書面許可才能實施,否則將構成侵權。”
荷蘭國內高度重視此事,經反復協商,指派該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辦事處竭盡全力辦好此事,保證荷蘭國家館順利開工。
臨危授命的荷蘭政府總代表Waltervan Weelden (魏偉勵)決定請中國最優秀的知識產權專家幫助荷蘭政府。經過查詢世博網,魏先生了解到上海市錦天城事務所是世博會指定的法律服務供應商。 2008年1月10日,經過雙方面談,陳乃蔚大律師和團隊骨干齊寶鑫律師代表錦天城接受了荷方的委托。
“快樂街”難“快樂”
那么,這究竟是一場什么樣的糾紛呢?
中國北京公民王群擁有中國發明專利“高架立體建筑物”,他認為荷蘭王國參加世博會的 “快樂街”項目設計侵犯了他的專利權,要求荷方停止侵權,賠償損失或者與其簽訂專利許可協議。荷方則認為,荷蘭館名為 “快樂街”的設計方案十分特別,由荷蘭藝術家兼設計師John K.rmeling獨立自主設計,根本沒有侵犯王群所謂的專利權。雙方堅持己見,荷蘭王國也面臨著要么答應賠償損失要么更改設計的窘境。
接受委托后,兩位律師展開了全面的調查取證工作,通過專利檢索發現,王群的中國專利描述了一種高架立體建筑物,建設在地基上,每組高架立體建筑物由空間支架和房屋單元構成,該發明還可根據市場需求和資金狀況,在空間支架建成后,分批分期建造單元房屋,經濟性較好。
荷方的 “歡樂街”設計則象征一座理想中的城市:不同裝飾類型的建筑物將沿著一條形狀為數字 “8”的街道排布。建筑以井然有序的方式位列商貿街的兩旁;城市生活的各個方面將相互融合,全然不同于按住宅、工作、工業區域進行職能劃分的現代城市規劃。
法律智囊團共破難題
為了弄清楚案件事實,兩位律師和上海市法學會一道,主持召開了業內知名專家專題研討會,來自上海律師界、專利代理行業、高等院校、法院的十幾位知名專家參加了研討會。
2008年10月27日,經過認真準備,在研討會成果的基礎上,律師代表荷蘭世博辦事處向王群發了律師函,表明了荷蘭方的立場。經過各方的努力,糾紛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2009年2月27日,上海世博會荷蘭國家館順利破土動工。
2010年4月8日,陳乃蔚律師和齊寶鑫律師接到荷蘭王國駐上海總領事汪一力的邀請,受邀參加5月18日荷蘭國家館日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