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拋出一個更深層次的話題,法官和律師二者的關系究竟該怎樣處?如何做到“背靠背”?
“遞交訴狀、法律問題研討等正常交往的渠道首先要暢通,這樣權錢交易的歪風才能剎住。”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廣東東方昆侖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征夫委員認為,法官和律師至少要做到相互尊重,相互交流,同時相互監督。
建立新型的法官與律師關系
請吃、請喝、請玩,拉關系、走后門……這種律師與法官不正當的交往,帶來的直接后果就是滋長了律師行業的不正當競爭,同時,法官、律師在老百姓的心目中的形象必然轟然倒塌。
朱征夫委員說,中國歷來就是一個人情社會,一般老百姓打官司,總會千方百計地找關系,走后門。如果承辦案件的律師與法官熟絡,當事人心里就覺得勝算比較大,如果律師對于法官是生面孔一副,那么當事人心里就會犯嘀咕。由此,這種惡性的循環,必然導致法官與律師的關系陷入一種畸形。
實際上,作為法律職業共同體的一份子,法官和律師并非媒體披露出的“狼狽為奸”關系,也更非“水火不容”的對立關系。
“兩者首先應該是一種良好的職業關系。”朱征夫委員分析說,法官是一種法律職業,運用司法權平衡不同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律師也是一種法律職業,通過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兩者沒有誰尊誰卑,誰高誰低,應該相互尊重,相互交流,同時相互監督。
此外,法官與律師是良好的事業關系。朱征夫委員認為,兩者同受法律教育,同操法律語言,同循法律思維,理應共同努力,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五個嚴禁”入口更要入心
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會公布“五個嚴禁”的規定。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陳智倫委員認為,這“五個嚴禁”直指當前影響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潔最為突出的問題。“五個嚴禁”中的第二條,也明確給法官與律師劃了“高壓線”,誰踩誰受處理。
據介紹,“五個嚴禁”出臺后,四川省高院高度重視,堅決貫徹,把“五個嚴禁”規定貫徹到審判工作的全程,做到“新規定不離口,警示牌不離手”。
“我們專門派出了督導組,進行了專項檢查。”陳智倫委員說,他親自去了雅安市雨城區法院,隨意抽查任意一名法官,都能做到倒背如流。
說著,陳智倫委員還從行李箱掏出一個藍本本。“這是我們印的小冊子,讓每一個法官都可以時刻學習、背誦。”
記者注意到,藍本本的封面上印有幾個紅色的醒目大字“規定記心中,嚴守則無憂”。
陳智倫委員認為,對于廣大法官來講,“五個嚴禁”入口更要入心,它不僅僅是“高壓線”,認真遵守還是“保護傘”。
“當然,法官和律師并非老死不相往來。學術交流、送交案卷、提交證據等這些正常交往還是必須的。”陳智倫委員表示,希望律師和法官都能認真遵守“五個嚴禁”,相互尊重,相互監督,保持純潔、良好的關系,共同為推動社會主義法治進程而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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