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讀《食品安全法》:買到歪食品10倍索賠
日期:2009-03-03
作者:楊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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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 http://www.food.hc360.com/安全法》(以下簡稱為《食品安全法》),并將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昨(2)日,四川得道律師事務所的曾興圣律師就《食品安全法》進行了解讀。
亮點一:進一步理順監管體制
法規: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的制定,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國務院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別對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解讀:多部門的多頭監管,存在職責交叉、責任不明的情況。現在的規定完善了分段管理、無縫隙銜接、各部門各司其職,并且對依法承擔責任方面做了重要規定。成立的食品安全委員會相當于最高層次的議事協調機構,監管體制進一步理順了,由食品安全委員會全程監管,并且細化具體到了地方一級。
亮點二:食品添加劑 http://info.food.hc360.com/list/tjjzq.shtml使用由“亂”到“治”
法規:食品 添加劑 http://www.food.hc360.com/應當在技術上確有必要且經過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許使用的范圍。食品生產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標準關于食品 添加劑 http://info.food.hc360.com/list/tjjzq.shtml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的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在食品生產中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
解讀:食品添加劑的生產實行許可證制度。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確說明必須在許可范圍內才能添加,嚴格按食品添加劑目錄來,加入了除此以外的任何物質,都屬違法行為。
亮點三:主動或強制召回制度
法規:國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產者發現其生產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生產,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食品,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召回和通知情況。
解讀:國家強制的統一召回制度是一個新規,采取主動和強制召回相結合的方式。食品生產經營者未依規定召回或者停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縣級以上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