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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處法院門口擅收律師停車費被訴 雙方和解
日期:2007-07-11
作者: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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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姚先生將車停在西城法院門口,被鑫雅市政建設工程處收取了停車費。昨天,姚先生與鑫雅市政對簿公堂。
姚先生說,6月21日,他到西城法院參加訴訟,將車停在了道路北側。當他準備駕車離開時,被一名佩戴“北京鑫雅市政建設工程處”標牌的人員攔下索要停車費,最終他交了5元,而附近并無市發改委批準的停車收費標牌。
對此,姚先生要求鑫雅市政返還兩次停車收費9元,停止收費,公開道歉。
“收費是不合法的,我們沒有經過備案。”開庭后,鑫雅市政代理人主動承認收費違法。他說,公司派管理員管理停車,但并不容許收費,收費是管理員個人行為。“公司沒教育好員工,我代表公司向姚先生道歉。”他當庭退還了向姚先生收取的兩次停車收費,并表示在該道路沒有轉交市政之前,不再對該路段停車進行收費。姚先生因此當庭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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