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調研處處長鄭自文介紹,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制度是指由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到公安機關和法院值班,當群眾在這些機關遇到法律問題或者權利遭到侵害時,可以就地向派駐律師尋求幫助。
據介紹,該項目試點運行后,修武縣將在公安派出所和法院設立3個法律援助值班律師試點辦公室,辦公室每日由律師坐班,向群眾免費提供法律咨詢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