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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青年律師是律師隊伍的未來。借用梁啟超先生的少年中國說,我們可以這樣說:青年律師強則律師隊伍盛。整個行業的持續發展,焦點在于青年律師必須快速成長,堪當大任。對此,全行業中不管是律協、律所或者青年律師自身均有責任,而且是可以找到和諧共振的關節點的。對此,《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青年律師培養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青年律師是律師隊伍的未來。培養一支政治堅定、法律精通、維護正義、恪守誠信的青年律師隊伍,關系到我國律師事業的健康和持續發展,也關系到我國民主法制建設進程。”全國協會對青年律師的定位已經上升到了國家民主法制建設的高度。君悅所始終貫徹培養青年律師的指導思想,高度重視培養青年律師工作,并積極探索與嘗試,于2012年7月份成立了青年律師創業基地,為青年律師成長搭建一個系統平臺。在此,我作為創立基地的一員,將君悅所在青年律師培養的道路與途徑方面所作的探索和嘗試以及由此獲得的一些心得與經驗與大家分享和交流。
二、青年律師面臨的問題
目前,制約青年律師發展的主要因素如下:
1、經驗不足
雖然青年律師的個人素質、法學理論能力非常高,但是由于律師執業的特殊性,需要在日常辦案中積累經驗。因為缺乏相應的經驗,使其無論在業務開拓方面還是在辦理案件方面都對其發展有所制約。再加上有些青年律師的社交和人脈關系較少,導致其吸收各方面經驗的機會相對較少,也使其在展業方面遇到困難。
2、執業環境問題
由于青年律師在踏入社會之際缺乏對社會復雜性的了解,所以執業之初會遇到各種突發狀況,再加上司法實踐中出現的個別難題,導致其對執業前的期望值有所下降。
3、缺乏幫扶問題
許多律師認為自己執業之初實務經驗不足,同時又沒有資深律師的帶教,辦案能力得不到加快提升。當青年律師執業之初遇到各種意外情況時,急需要請教資深律師處理的方法,但是,目前行業內尚未形成完善的傳教制度。有的受訪者表示執業之初因為無法找到帶教老師,所以只能自己發展和辦案,在發展的過程中極有可能走彎路,要花費過多的時間才能尋找到正確的發展道路,所以導致其提升的速度較慢。
4、律所管理滯后與青年律師的培養不足問題
許多受訪青年律師認為,少數律所針對青年律師的執業、展業、拓業能力的提升缺乏完善的培養機制。還有一部分觀點認為,部分律所設置了比較高的門檻,使青年律師無法順利地度過初次執業的過渡期。能夠直接影響和快速提升青年律師的機構就是律所,但是少數律所只作為律師的一個執業機構,沒有成為青年律師的后盾。無論是帶教老師,還是系統的業務培訓都需要以律所為平臺,如果律所對青年律師缺乏必要的引導,就會直接影響青年律師的發展。
5、執業初期的各方面保障有待提高
由于律師執業的準入門檻較高,再加上許多青年律師都具有碩士以上或者海歸學歷,導致其前期經濟投入成本較高。此外,在沒有拿到律師執業證之前,許多準律師就在律所擔任律師助理,由于律師助理相對薪資不高,再加上考取律師執業證后還需一年的法定實習期,所以使其在執業前的經濟和時間成本投入較大。許多青年律師在剛拿到執業證時就面臨著前期成本投入所造成的經濟壓力。
三、創業基地的具體方案
1、基地創辦宗旨
青年律師創業基地創建的目的是為了解決上述青年律師執業中的問題,其宗指是幫助青年律師,特別是剛執業不久的青年律師快速健康成長,最大限度幫助青年律師避免走入執業誤區;引導青年律師依法、規范執業,降低青年律師因執業經驗不足而導致的職業風險;引進青年律師人才,為長寧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貢獻;培養青年律師的執業技能、團隊合作精神。
另外,我們此舉也是搭建交流平臺,加強青年律師群體之間的交流。因為律師的類型各有不同,青年人也有著各自不同的性格特質,有的是學術型,有的是外向型,每個人可以從不同人身上汲取最為適合自己的優點與特質去學習,讓他們可以互相分享和交流職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和經驗,使更多的個體能夠抱團前行。
2、基地創辦目標
基地創辦目標為:提升青年律師執業技能、培養青年律師開拓市場能力、規范青年律師執業行為。
3、基地創業對象
基地原則上重點吸收、引進大學(含碩士、博士)畢業未滿五年,且取得律師執業證未滿三年的青年律師;對于具有碩士、博士學位的青年律師可視具體情況放寬條件入駐。
4、基地創業政策
A.執業指導方面
(1)君悅所高級合伙人每天輪流在基地辦公,現場指導辦案;
(2)君悅所合伙人對基地創業律師實行固定指導,每年輪換一次;
(3)邀請上海市獲得“優秀律師”、“優秀青年律師”、“優秀女律師”稱號的資深律師對基地創業律師進行兼職指導;
(4)基地每月組織一次青年律師執業技能、技巧培訓,以不斷提高執業水平。
B.拓業平臺方面
(1)基地與本所政府法律事務部、破產清算法律事務部就近建立緊密工作聯系,適時參加有關破產案件管理人事務及政府委托的信訪核查事務;
(2)基地與長寧區法律援助中心建立聯系制度,為有志參與法律援助服務的創業律師提供便利;
(3)依托“長寧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君悅法律分中心”,為創業律師服務長寧區中小企業提供便利;
(4)依托長寧區工商聯及各街鎮商會,為創業律師服務非公企業提供便利。
C.展業扶持方面
(1)基地對入駐創業律師實行“內部相對獨立核算、內部二次充分分配”制度,具體每位創業律師的業務創收先按實際創收額的70%進行第一次分配,剩余部分待年終最終核算,扣除房屋租金、水電煤、物業管理費及其他相關合理開支后,由創業律師間進行第二次分配;
(2)前期生活費用墊付支持。自律師入駐起六個月內,經創業律師申請,事務所批準,事務所可每月向入駐律師墊付基本生活費。
(3)君悅所代為申請人才補給及人才公寓。
四、基地成果
1、部分律師已探索出業務開拓的思路
在君悅所搭所搭建的平臺上,創業的青年律師們依據各自的專業特長,自覺地組建成小團隊,共同對外開拓案源、提供法律服務。創業青年律師由原先的“單打獨斗”到現在的組團開拓業務。基地創立后的相當一段時間里,青年律師由于相互之間還不熟悉,不了解其他律師的業務專長,只會各自出去開拓案源,但由于辦案經驗不足、精力有限等原因效果并不理想,可喜的是近期已有青年律師了解了相互合作辦案的好處,形成了組團開拓業務的工作方式,經常以兩兩結對的模式拜訪或接待客戶,取長補短,大大提高了收案成功率,當事人滿意度也是直線上升。
2、創收增長
東虹橋青年律師的創收額有明顯增加。基地青年律師的月創收額從最初的最高15000元到現在的最高50000元,從最初的平均創收兩三千元到現在的平均創收20000元左右,有明顯的進步。其中個別律師,最初進駐東虹橋創業基地時,連續幾個月都沒有創收,但通過一年時間的努力,現在已經可以基本保證每月創收10000元,解決了自己的溫飽問題。另外,東虹橋青年律師創業基地有靠近法律援助中心和華陽街道的地理優勢,青年律師利用自己空閑的時間和休息日到法律援助中心值班,為前來咨詢的老百姓答疑解惑,既為社會公益做貢獻又為自己增加辦案經驗,更不容易的是在這一年里已經形成了常態化的法律援助值班機制。
3、部分青年律師已確立業務方向
除了上述的諸多可喜進步外,東虹橋青年律師還不斷加強業務學習,增強業務交流。除了平時經常對各自承辦案件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進行探討研究、還不時對社會法治熱點展開辯論。一年來,已有多名東虹橋青年律師在君悅所所刊上發表專業文章,并在本部舉辦了勞動法、交通事故等專業的業務講座,頗受同事好評。
4、創業基地得到了政府的認可,基地也為政府相關部門提供公益服務
基地得到政府的認可和大力支持,政府的一些公益事務優先考慮基地律師參與。事務所與長寧區消協及中小企業協會簽署法律服務協議,由創業律師為其提供日常的法律服務,為消費者、企業協會成員提供咨詢解答。創業律師們的服務得到了協會及客戶的一致好評,增加了社會知名度。政府的相關事務運作得到了律師的法律支持,基地律師也得到了很好的鍛煉,并積累了社會聲譽。
五、基地遇到的問題
1、人才流失對其他創業律師產生消極影響
創業必然有人成功,有人失敗。個別律師在創業不久,即由于各方面的壓力及進展的不順而選擇離開。這些律師的離開,對整個基地的創業情緒是個不小的負面影響,對部分創業律師的信心造成了一定的打擊。而另一些創業成功的律師,也會選擇離開,這部分律師的離開,亦會使尚在摸索的律師產生焦燥的情緒。
2、青年律師博的廣度不夠
創業律師們接觸的案件局限于婚姻、勞動、交通事故等基礎民事案件,雖然積累了一定的辦案經驗。但是,總體來講博的廣度還不夠。他們接觸高端商事案件的機會比較少,因此在處理高端復雜案件時的能力尚有所欠缺。
六、進一步的思考
1、關于專業化的探討
我們并不贊同年輕律師一開始就將專業定位于很小的領域,而是贊同一開始博,而后適當專。君悅創業基地匯聚同一年齡層次人員,通過鼓勵合作的有效機制,自然引導各位創業律師選擇專業方向。專業律師一開始可以各種類型業務均嘗試,有利于綜合經驗的培養,可以達到先博后專的效果。
2、律師事務所對年輕律師除了培訓、業務指導、風險控制,還能做點什么?
人文關懷:律所可以通過所內文化建設,如舉辦文體活動、各類競賽、外出旅游,協助他們解決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類具體問題等各種方式,與青年律師建立更深入的情感聯系,為穩定律師隊伍、幫助他們成長營造良好氛圍。
榜樣的力量:律所還可以通過半年或年終評選,對表現突出的青年律師給予表彰和獎勵,為其他青年律師樹立榜樣,并帶動更多的青年律師更快地成長。
幫助青年律師設計成長規劃:青年律師加入律師行業后,普遍對未來充滿美好憧憬。我們一方面充分肯定青年律師的做法,一方面加強與青年律師的思想溝通,特別強調青年律師單憑個人奮斗,是無法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合格律師的道理,幫助有的青年律師去掉身上存在的某些心浮氣躁的東西。與此同時,我們還根據青年律師的性格、興趣及專業愛好,因勢利導地教育他們擺正個人與集體、做人與做事、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選準個人發展與事務所整體發展的平衡點,幫助他們認真設計個人的專業發展目標及實現途徑。這樣做,體現了事務所的關懷,更有助于青年律師正確建立自己的人生坐標,始終牢記將個人奮斗融入事務所的整體發展目標中。同時,讓青年律師學會坦然面對失敗,并堅持執業理想,最終實現個人的發展。
七、結語
青年律師的培養與成長問題,是一個系統工程問題,也是直接關系到行業可持續發展的宏觀而意義重大的問題。離開律協、律所或青年律師其中任何一方妄談這一問題,都將因為一廂情愿、孤掌難鳴而毫無價值。中國的民主法制和經濟建設,需要律師行業;律師行業的發展,需要我們的青年律師。他們,才是我們行業的未來,為此,我們的行業協會、我們的律所、我們的青年律師們,都需要為此付出長期不懈的努力。我們有理由相信:在各方目標一致、通力合作的基礎上,我們律師行業未來中堅力量的培養和成長,終將結出豐碩的果實。●
(作者單位:上海君悅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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