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區司法局加強律師管理與考核工作
日期:2008-05-08
作者:中國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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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律師事務所考核工作負責人制度,在每個律師事務所設立2名考核工作負責人,全面負責考核任務在本所的落實;二是嚴肅律師工作政治紀律,將黨的十七大精神等作為各律師事務所政治學習和思想教育的主要內容,進一步堅定律師工作的政治方向;三是規范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按照新修訂的《律師法》,按時做好區6家合作制律師事務所的轉制工作,指導各律師事務所建立健全執業管理、利益沖突審查、收費與財務管理、投訴查處等內部管理制度,并上墻公示;四是不斷提高法律服務質量,加強區政府及地區法律顧問團工作,提高律師為地方黨政領導依法決策建言獻策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