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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大指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提出了2020年前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標任務。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近年來,隨著我區經濟社會的發展、“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深入和法治城區建設的推進,區司法局積極引導律師開展政府法律服務工作,工作制度不斷完善、服務隊伍不斷壯大、服務體系不斷健全、服務領域不斷拓展、服務成效日益顯現。目前,全區共有31家律師事務所、267名律師,80余位律師受聘擔任各級政府部門的法律顧問,占律師總數的30%,服務區域經濟發展、服務弱勢群體的公益律師更是超過律師總人數的半數以上。過去的三年中,我區律師為政府提供法律咨詢500余次,參與涉法涉訴信訪處置120余件,為政府科學決策、依法行政、促進經濟發展、加強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穩定、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主動作為,服務大局,為維護社會穩定提供專業的法律支撐
(一)堅持參加區領導周四信訪接待。自2000年成立了信訪律師法律顧問團以來,我局堅持律師每周四陪同區領導信訪接待制度,組織律師參與區領導信訪接待,充分發揮律師懂法律、善調解的專長,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了多起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引導信訪人通過合法途徑解決涉法信訪問題。近5年來,律師共參與區領導信訪接待239次,接待群眾來訪362批2587人次。
(二)致力于化解動拆遷突出矛盾。成立了“動拆遷法律服務志愿團”,為保障動拆遷工作順利進行,志愿團骨干律師深入動拆遷基地、參加聯席工作會議、專家論證會等,在動拆遷方案制定、裁決、執行等各環節嚴把“法律關”,并認真做好動拆遷案件的法律咨詢與委托代理工作。據有關部門統計,律師參與化解的信訪突出矛盾中,信訪當事人情緒平穩,未發生重復到京上訪情況,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穩定。如上海志道律師事務所主任吳斌協調調處的一起群體性動拆遷信訪案件。南翔鎮某動遷安置小區上千戶居民因無法辦理產權證,近兩年內前往本區、鎮相關部門上訪近20批次。區領導對這起群體性信訪案件高度重視,要求相關部門立即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2013年3月,志道律師事務所主任吳斌受托參與此案的調處維穩工作。經多次實地走訪,吳律師了解到,這起信訪訴求涉及南翔某村的動遷配套商品房,該商品房建設系區政府為解決農民動遷安置問題而推出的項目。2009年5月,上海某投資公司中標取得開發建設權,與區住宅發展中心簽訂了開發建設協議,并于2009年6月與區國資公司下屬某公司簽訂了動遷商品房回購協議。2010年8月,該公司獲得《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后,以公司面臨資金壓力為由,一直未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大產證),致使入住居民無法辦理產權證(小產證)。但律師們了解到,區國資公司下屬某公司已按協議支付了6.6733億元回購款,但該公司拒不履行辦理產證的義務。吳律師隨即提出處理方案,由區國資委下屬某有限公司敦促該公司立即啟動產證辦理程序,若該公司仍不履行法律義務,將通過法律訴訟方式予以解決。律師意見得到了區領導、區國資公司的認可。今年3月12日,律師向該公司發出了第一封《律師函》,后又對該公司進行了詳細的法律責任說明。目前,該公司已啟動辦證程序,居民信訪訴求得到了解決。
(三)參與重大矛盾糾紛的調處。針對新形勢下維穩工作要求,我區律師從大局出發,積極參與各類群體性糾紛和突發性事件的解決,為維護社會穩定獻計出力。如2012年末本區發生的華夏銀行“中鼎”案件。該案涉及面廣、數額巨大、影響惡劣,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上海林莉華律師事務所受托處理此案后,迅速成立了由林莉華律師主辦,肖澤軍、歐陽濤律師協辦的律師團隊。經與中鼎案擔保方溝通,討論確定資金監管、權益人見面會及權益收購的全部文本。后又多次參與權益人見面會和由擔保方、銀監局、市公安局及華夏銀行等部門參與的專題會議,確定分組登記,分級甄別的工作步驟,有序完成了對全部權益人的簽約及款項支付工作,支付收購總價款11190萬元。林莉華律師事務所律師團隊連續工作近半個月,使這場震驚全市的華夏銀行中鼎案件最終得以成功化解。
(四)建立律師參與維穩工作機制。一是建立了信訪案件處理的長效機制。與區信訪辦等部門溝通協調,在全區范圍內形成律師參與化解信訪突出矛盾長效機制,區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和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辦公室統一制定下發了《關于引入律師參與調查和化解信訪突出矛盾的工作方案》,將律師參與調查和化解信訪突出矛盾工作形成制度化。同時,通過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的方式,落實了律師參與調查與化解信訪突出矛盾工作經費保障。二是建立了維穩工作組織機制。成立了由區司法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局律公科工作人員為成員的維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區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參與維穩工作進行管理、指導、協調與監督。各律師事務所也分別挑選2至3名骨干律師組成工作小組,切實加強對事務所內部維穩工作的組織領導。形成了局領導全面抓、業務科室具體抓、律師事務所積極配合的工作格局,確保我區律師維穩工作的常抓不懈和有效開展。三是建立了維穩信息排查制度。各律師事務所堅持做到日常排查、定期排查與重要時期、敏感時期排查相結合,通過排查發現可能引起事態擴大和社會不穩定的情況立即上報至區司法局。每逢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及全國“兩會”期間,律師事務所重點加強與承辦案件或當事人有關的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對排查出來的不穩定因素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防范、早化解。四是實行重大敏感案件備案制度。律師在代理涉及重大敏感事項和有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案件中,按照重大敏感事項備案制度要求,及時向區司法局報告備案。如中天信律師事務所楊普律師在咨詢時了解到,因市容辦拆除違章建筑引發糾紛致使三人受傷(其中一人重傷)。鑒于當事人有不滿情緒,可能采取過激行為,楊律師將此案立即向區司法局報告并備案,局律公科及時跟蹤案件進展情況,并做好相關工作,避免當事人發生過激行為。五是建立了重大案件快速處置機制。對于重大、復雜、疑難且可能影響地區社會穩定的案件,律師事務所立即將有關案情、事態進展及先行處理情況匯報給區局。區局在審核后認為需要有關部門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加以解決時,及時與政府相關部門聯動調處,確保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事件。如當事人向諍正律師事務所周新元律師反映,馬陸鎮某村委會在動拆遷過程中存在不公平行為,前后動遷戶享受的權利差距較大,前期的動遷戶(涉及90戶)打算去市政府上訪。周律師極力勸阻他們不要上訪,考慮到當事人情緒極為激動,建議他們周四區領導信訪接待時向領導反映情況。區局在接到周律師匯報后,律公科立即與區信訪辦聯系,并建議信訪辦采取有關防范措施予以解決。六是建立了律師維穩工作考核與責任追究制度。區司法局將律師參與維穩工作納入律師事務所年度考評范圍,重點從律師代理案件的參與度、積極性、社會效果等多方面進行科學、客觀評價。
二、跨前一步,深入基層,為維護群眾利益提供貼心的法律服務
(一)組織律師事務所與司法所、村(居)委結對共建。自2007年起,區屬律師事務所全部與基層司法所簽約結對開展共建工作,將法律服務向基層延伸拓展。在“所所共建”的基礎上,2010年起,全區所有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先后與全區12個街鎮的280多家村(居)委簽約結對,并明確將律師參與調解社區矛盾糾紛作為簽約共建的主要內容。在推進大調解格局構建進程中,積極動員律師加入到鎮街道人民調解工作室擔任“兼職調解員”,引導律師參與街鎮、社區調解,為矛盾糾紛調處提供專業法律服務。此外,律師以志愿者身份深入農村、社區、企業、學校、機關、軍營等地以宣傳、咨詢、講座等形式,廣泛宣講涉及勞動關系、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傷害賠償、動遷安置等與群眾切身利益有關的法律問題,受到了社會的廣泛贊譽。據統計,2009年至今,律師進社區、進村居共舉辦法律知識講座80余場,解答法律咨詢逾18000人次。
(二)組織律師參與法律援助服務,切實保障特殊群體合法權益。2010年8月,區法律援助中心開通殘疾人“陽光綠色通道”,截至2013年12月底,法律援助骨干律師團律師共計接待殘疾人以及涉殘家庭咨詢779人次,辦理殘疾人案件55起。進一步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2012年9月,區律師工作委員會在區看守所設置法律服務工作站,由16名專業律師組成的刑事法律援助骨干律師團律師每周二前往區看守所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服務。截至2013年12月底,律師共接待咨詢238人次,協助生活困難者申請法律援助10余件。2013年4月,區法律援助中心委托上海君樂、建章、問學3家律師事務所前往本區9個偏遠街鎮提供上門法律服務。截至2013年12月底,共接待當地群眾法律咨詢489人次,轉交及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86件。
(三)積極搭建律師零服務群眾平臺。著力滿足群眾對法律服務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實將便民利民各項工作舉措落到實處。成立了區信訪、工商聯、婦聯等律師志愿團,與區總工會、區看守所、區殘聯等單位聯系,在不同工作領域內新成立了律師志愿服務點,在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開設了律師志愿服務點,區職工法律服務律師志愿團的10名律師每周一至周五上午為勞動爭議當事人進行免費法律咨詢接待服務。近年來,我區律師始終以實現“平安嘉定、和諧嘉定”為目標,積極為外來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如2009年8月,我區孫麗莉律師代理的34名農民工追討回拖欠工資案就是一起頗具影響的案例。位于嘉定區華亭鎮某機械制造(上海)有限公司因經營不善,拖欠34名農民工工資和綜合保險金合計55萬余元。情緒激動的農民工企圖以暴力方式來維護他們的權益。孫律師獲悉此事后立刻趕往現場安撫情緒激動的農民工,告訴他們通過正當合法的途徑來解決問題。經多方走訪調查,孫律師了解到該公司所有的機器設備均已被嘉定海關和杭州中院予以查封,而且經有關人員初步估算后即使拍賣,也難以彌補巨額工資的缺口,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但孫律師沒有放棄,繼續就此案進行深入調查,終于她發現這批農民工的勞動關系是與上海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之間建立。于是,孫律師將該公司與勞務派遣公司作為共同被申請人,一并訴至嘉定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經過審理依法裁決兩名被申請人連帶承擔工資、經濟補償金,并依法補繳綜合保險。臨近春節,農民工們急于拿到被拖欠的工資回家過年。為了讓農民工們可以安心回家過年,孫律師又主動代理農民工依法向區法院申請執行。在與法官多次溝通協調后,農民工們于春節前領到了拖欠許久的工資和補償金。《法制日報》頭版、司法部門戶網站、中國網、新浪網等多家媒體均對此事進行了詳細報道。此外,還有上海正大律師事務所蔡建華律師于2009年2月參與化解的一起馬陸鎮83名外來務工人員的群體性勞動爭議事件、上海林莉華律師事務所林莉華律師于2009年9月參與化解的一起涉及幾十名回族人的群體性糾紛等。
三、參與決策,制度把關,為依法行政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意見
積極引導律師事務所為重點工程、重點領域和重點項目提供法律服務,為各級政府和部門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辦事提供法律意見。如2010年世博會期間,局屬虹橋正瀚、東方正義和中天信等律師事務所積極以自身的專業優勢,主動參與到世博會服務中。上海虹橋正瀚律師事務所被確定為上海世博會法律服務類推薦供應商之一。自接受國家電力公司華東公司的正式委托后,積極為世博會國家電網企業館項目建設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在項目建設招標談判階段,該所結合以往辦理類似場館設計合同的實踐經驗,從降低客戶風險、發揮承包方專長的角度出發,設計了一套較為合理的合同框架與方案,并指派了5位優秀的資深律師全程參與該合同的起草、修訂與談判。經過八次現場談判、十幾次合同修改,歷時近3個月,該所最終促成國家電網企業館設計合同的簽訂,為國家電網企業館建設工程的順利推進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此外,虹橋正瀚律師事務所鐘人鑒律師作為市律師協會世博法律研究委員會委員,多次參與該委員會舉辦的各類研討會,就世博籌備和舉辦過程中涉及到的相關法律問題積極參與討論、發表獨到見解,其意見得到有關部門的肯定。2011年,我區虹橋正瀚律師事務所接受上海市食品行業某大型國企委托,擔任其投資收購澳大利亞某知名食品公司控股權項目的中國法律顧問。該項目總投資近20億元人民幣,是我國企業跨境投資的少數典型案例之一,得到各級政府及媒體的重視。該所選派熟悉境外投資并購的精英團隊,就交易架構及細節等方面進行了無數次談判及修改完善,最終促成雙方正式簽署交易協議,獲得了澳大利亞政府的審批。
四、發揮優勢,服務社會,為政府服務企業提供有益補充
一是開展“創新驅動、轉型發展”法律服務主題實踐活動。依托區工商聯民營企業法律服務中心,組織黨員律師定期走訪區內民營企業、舉辦專題法律講座、開展義務咨詢,幫助企業有效預防與化解經營風險,為區域經濟發展提供法律保障。二是搭建律師服務與企業對接平臺。以“百名律師解百難,服務社會顯公信”為主題,組織律師與區內中小企業建立“一一”對接關系,由律師及時免費為企業提供法律疑難解答和法律事務指導服務,及時宣傳與企業生產經營相關的政策措施與法律法規,針對企業經營中普遍存在的法律問題或可能產生的潛在風險,向企業提供必要的風險提示與防范建議,幫助企業有效防范法律風險。三是創建了民營企業法律服務中心。2009年,以區域經濟發展需要為導向,與區工商聯聯合成立了“區工商聯民營企業法律服務中心”。形成由區工商聯、區司法局齊抓共管,各街鎮商會相互配合的管理模式。法律服務中心成立至今,共解答各類法律咨詢50多起。2009年以來,全區律師為企事業單位索回賠欠款13325.4萬元,避免經濟損失12566.9萬元,業務創收59174.02萬元,為推進經濟建設、法治建設,維護社會穩定,作出了突出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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