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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在上海市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上,呂紅兵、黃綺、胡光、周天平、江憲、游閩鍵、安翊青、張毅、臧廣陵、裘索、吳家平等11位執業律師市政協委員積極參政議政,實踐著以法律視角推進制度層面的進步之責。據不完全統計,僅提交提案一項,11位委員個人和聯署共計42件;有5篇建言被遴選為大會的書面發言。
熱議自貿試驗區的建設發展
上海自貿試驗區建設是中國進一步改革開放最重大的舉措之一,自然引發律師委員們的熱議。
從審批制改為備案制,在當今社會上少數企業誠信度不高,經濟糾紛居高不下,金融詐騙、合同詐騙屢有發生且涉案金額動輒上億元的情況下,難免會產生“泥沙俱下,魚龍混雜”的現象。“在政府進一步轉變職能,把管理的權力交給市場的大背景下,通過何種手段來對自貿試驗區內的企業進行規范化管理,從而有效地控制進一步開放市場所可能帶來的風險?如何對上海自貿試驗區內復雜的經濟活動設立有效的風險防范機制?”應對這些問題,黃綺、安翊青、胡光、游閩鍵、周天平、裘索、江憲、呂紅兵等委員建議將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作為自貿試驗區內企業設立的前置程序。“在效率、成本與風險控制的關系中,風險控制始終是最重要的環節。因為企業一旦設立,就是一個完全獨立的民事責任主體,其行為的自主性、不受控制性與風險控制的滯后性是并存的,所以在設立之初的法律審核應當是必須的。”這一提案與今年市人大會議上由市人大代表、市律協會長盛雷鳴等提出的一份相關議案相呼應。
江憲委員的提案是關于在自貿試驗區設立優先調解制度。江憲委員建議在自貿試驗區的糾紛解決機制中把調解作為解決商事糾紛的必經階段(征詢程序),首先征詢當事人是否有調解的意愿,拒絕調解的除外,經專業調解機構調解后無法達成協議的,由調解機構出具書面說明,法院予以立案。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
安翊青委員建議設立自貿試驗區法律服務中心,探索建立健全可復制、可推廣的矛盾糾紛的非訴訟解決機制,維護自貿試驗區內良好的貿易環境。
張毅委員則在大會書面發言中強調借上海自貿試驗區的東風,促政府職能轉變,“堅持先行先試,積極探索政府經貿和投資管理模式的創新,減少條塊分割,加強公共服務職能,推動法制環境建設。”
一提再提期待將制定《上海市兒童福利條例》列入立法調研
黃綺委員去年在市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期間曾提出提案,建議“將制定《上海市兒童福利條例》列入本屆市人大立法規劃”,該提案的辦理結果是被“留作參考”,但市婦兒工委在提案答復意見中明確表示要“深入開展調研,為立法奠定基礎。”
在今年的市政協全會上,黃綺委員聯合其他數位委員再次提出提案,建議將制定《上海市兒童福利條例》列入市人大的立法調研計劃中去,為未來立法做好準備。“目前,我國保障兒童權利的法律主要是《未成年人保護法》,但它并不能替代《兒童福利法》。《兒童福利法》側重于可操作性,從職能部門到實體權利義務再到操作中的程序性規定,明確家庭、學校、社會、政府和司法機構的責任和義務,以期切實把兒童保護工作落到實處。”黃綺委員強調,針對兒童福利的立法可以建立兒童福利機制,起到強制實施的目的。上海率先制定《兒童福利條例》有可行性,應該提上議事日程,可以在實施過程中為全國立法積累經驗,進行有效地探索和完善,并為全國制定《兒童福利法》作出應有的貢獻。
加強財政預算管理制度牽動委員心
以裘索委員為第一提案人的兩件提案,都是關于加強財政預算管理制度的。裘索委員認為,通過制定合理的財政預算,輔之以有力的事前評審和事后評估機制,才能使政府收支平衡,保障國民經濟的健康運行。“預算管理一般分事前預算評審、事中預算執行和事后績效評估這三個環節中,司法都應發揮作用。”
裘索委員指出,我國《預算法》明確了人大審查預算草案及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人大常委監督預算的執行。而上海市也制定了《上海市市級預算審查監督規定》、《上海市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暫行辦法》。但一直以來卻“鮮有看到因違反《預算法》而受到法律追究的官員,即使曾有報道向下屬單位轉嫁‘三公’開支的違法行為,也習慣性地認定為‘違紀’而非‘違法’”。
“縱觀相關法律法規,由于罰則寬泛、剛性不足,很容易成為約束力低下的一紙空文。”她希望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修改,“明確具體地劃定合法與非法的界限,進而成為各級官員財政開支的‘緊箍咒’是當務之急。”
“將權力關到籠子里”,法律永遠是最盡職的看門人。裘索委員建議對預算管理加強法制層面的建設,“制定、修改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具體地劃定合法與非法的界限,提高各個部門預算編制、預算執行的誠信度,在依法監督和誠信環境中,依法維護財經秩序。”
跟進新情況追蹤非法基站
“只要客戶提出地點要求,一架天線、一臺筆記本電腦、一個發射主機組成的偽基站,小到能塞進最小號的行李箱中隨身攜帶,放在車上,開車滿城跑,就能日均發送20萬條短信,隱蔽性極強。”游閩鍵委員赴虬江路電子市場等進行實地調研、摸清情況后,在相關提案中指出使用偽基站設備的行為涉嫌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屬于刑事犯罪。對于如何打擊偽基站,游閩鍵委員提出了三點建議:第一,公安、通信管理局等部門在銷售環節監管;第二,在使用環節上,電信運營商發現后要及時向相關部門反饋,并向用戶普及知識,知道突然沒有信號并收到廣告短信,很可能是偽基站所為,應及時報警;第三,可以根據短信內容倒查,根據發短信的商家,找到擁有偽基站設備的人。
從霧霾治理到建立司法人才“旋轉門”制度, 律師委員以不同方式表達參政議政觀點
在市政協全會現場咨詢活動中,游閩鍵委員穿梭于市建交委、市環保局的咨詢臺前,追問上海市環境空氣質量重污染專項應急預案能否執行到位。“有的工地在重霾天違規施工,可見有關部門監管存在疏漏,必需細化責任主體、增加處罰力度,保障強制措施落實到位。”
在市政協全會期間舉辦的“政協委員談改善空氣質量”記者集體采訪活動中,胡光委員呼吁改善空氣質量需要人人參與,“在霧霾天減少公車的使用、停止工業排放、減少戶外運動等,甚至可不可以禁止銷售煙草?”胡光委員認為,即使不少減排措施目前看起來效果微乎其微,但最關鍵的是要“堅持做下去,不斷推動觀念的轉變”。
在市政協全會期間舉辦的委員與市民網上交流活動中,江憲委員強調“一個社會的治理最終只能靠法治。”江憲委員直言:“在走向法治的過程中,我們首先要樹立的就是法治的權威和法制的公信力。而只有當一個社會司法是公正的,法治才有公信、才有權威。”
裘索委員參與了上海電視臺“法制天地”頻道的熱點欄目——“兩會”特別專題節目,探討“圍觀”對于案件審判的影響。
在市政協全會期間的小組討論中,律師委員們積極參政議政,觀點鮮明——
周天平委員強調,法官的作風建設和品德修養,是保證公平正義的第一要素,也是提高司法獨立性的關鍵。
呂紅兵委員認為,完善主審法官和合議庭辦案責任制的前提是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上海應先行先試。
張毅委員建議,參照海外經驗,建立起司法人才“旋轉門”制度,讓律師隊伍中的優秀人才能通過選拔機制加入到法官的隊伍之中。
臧廣陵委員注意到農村集體土地征用補償比較混亂,并呼吁政府進行專題研究,采取相應措施。
吳家平委員指出,在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等問題上,政府應更有所作為。
把握機遇力爭早日把上海建成國際商事爭端解決中心、建立健全部門違法行政糾錯機制、建立環保訴訟配套制度、完善地下管線工程規劃管理、適度延長地鐵夜間運營時間、合理調整醫護收費、醫療案件鑒定人應當在鑒定書上簽名并出庭接受當事人質詢、盡快在公眾場所配備自動體外心臟除顫儀并進行相應立法、組建法律志愿者隊伍為“失獨家庭”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服務等……律師委員們的建言擲地有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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