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晚,知名音樂人高曉松駕車在北京發(fā)生交通事故,經(jīng)檢測,高曉松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43.04毫克,已構(gòu)成醉酒駕車,按照《刑法修正案(八)》規(guī)定,他將面臨拘役的刑事處罰。
前幾天我還看到高曉松和周立波在東方衛(wèi)視的《中國達人秀》上高談闊論,一副意氣風發(fā)的樣子。而之前的之前,他還曾在藥家鑫一案中義憤填膺,發(fā)出“生命都漠視的人會愛音樂嗎”的道德名言,并倡議音樂界封殺藥家鑫校友,怎么一眨眼他也就以身試法了呢 ?
既然是名人犯事,大眾的興奮點便會空前高漲。如前幾日,藝人孫興、莫少聰涉毒,從街頭巷尾到報刊電臺,一下子找到了話題,著實熱鬧了一番。這回的高曉松,更是引來各方圍觀,有好事者推出醉酒版《同桌的你》:誰把你的酒癮勾起,誰給你獄中送衣……極盡調(diào)侃之能事。
今年5月1日起,醉駕入刑。相比于北京、遼寧等地的“醉駕入刑第一人”,公眾對高曉松醉駕的關(guān)注,幾乎難以用“高度”來形容了,用宋丹丹的話來說,那是“相當關(guān)注”了!媒體和公眾關(guān)注高曉松醉駕,一來,他是名人,名人就有吸引力;二來(這也是最關(guān)鍵的),公眾對他的處罰結(jié)果充滿了期待,期待這起名人負面示范,能更好地普及“醉駕入刑”這條新法,更好地警示公眾。
從這個意義上講,這一次,人們不僅盯著高曉松,更盯著法律——看對待普通人與名人是否一視同仁,是否會因為名人的身份而降低嚴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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