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名業主都是漢陽一樓盤的業主,他們均已與開發商簽訂了合同。按合同約定,今年10月31日前交房,如不能按期交房,則每天按房價的萬分之二給予賠償。
由于開發商原因,業主直到本月20日才接到交房通知。可當業主興致高昂地前去接房時,發現樓盤雖已蓋好,但小區的水電氣未通,道路還未修好,根本不具備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條件。于是,部分業主拒絕接房,并要求開發商按合同進行逾期交房違約賠償。
開發商對此卻不給明確答復,卻要求業主交齊物業費后接房。他們向本報律師陪購團求助。前日,湖北得偉君尚律師所律師、驗房師等到該樓盤進行了現場察看。
本報免費陪購活動開展以來,已在武昌、漢口和漢陽等處開展了陪購活動,300余名業主從此次活動受益,此外接受咨詢已逾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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