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8日,陽光所在上海隆重舉行上海分所開業慶典,同時慶祝事務所成立18周年。慶典亦評選出了2012年度的陽光勤學十佳員工,并為陸利忠律師和李凌云律師兩位在陽光所執業已10周年的律師頒發了陽光十周年杰出貢獻獎。上海市司法局律管處馬屹處長、普陀區司法局夏寶元局長、浙江省司法廳楊建副處長、浙江省律協章靖忠會長、以及國家電監會市場監管部劉寶華主任、國電華東公司顧群董事長、華東電監局邱水錄副局長、復旦大學法學院孫笑俠院長等出席了活動。
普陀區司法局夏局長、浙江省司法廳楊建副處長代表兩地司法行政機關,對陽光所入駐上海致以衷心祝賀,并鼓勵陽光所借助上海這個平臺,抓住歷史機遇,爭取新的突破。國電華東公司顧群董事長作為嘉賓代表,發表了熱情洋溢的賀詞,回顧了十多年來與陽光所愉快而富有成效的合作經歷以及通過合作結下的深厚友誼,祝福陽光所的明天更加美好。
浙江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創始人陳臻主任為上海分所開業致辭,與來賓共同回顧陽光所十八年來的發展歷程,生動詮釋了“專業化定位、團隊化運作、公司化管理、國際化提升”的四化發展戰略,以及“快速反應、審慎盡責、團隊合作”的執業理念、為能源環境事業奉獻一份陽光的目標、使命和價值觀,祝愿與客戶攜手共進、共創輝煌。上海分所負責人陸利忠律師致答謝辭,表示要做到四個“不辜負”:不辜負時代賦予陽光律師的責任;不辜負司法行政機關及行業協會對陽光上海分所的期望;不辜負客戶給予陽光所的信賴;不辜負全體合伙人對上海分所團隊的托付。 陸律師還提到了上海分所發展道路的四個“堅持”:堅持陽光所的目標和使命,要成為綠色能源時代的法律風險管理專家;堅持“四化”發展戰略,貫徹一體化運營方式,在總所的領導下,開拓進取,實現新的突破;堅持“快速反應、審慎盡責、團隊合作”的執業理念,為上海地區的客戶提供更為便捷的服務、更加有力的支持;堅持“團隊合作”的陽光基因,融匯上海“海納百川、兼容并蓄”的海派文化,積極引進培養優秀的律師人才,為客戶創造更高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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