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組建律師駐區交警支隊法律服務志愿團
為貫徹落實《松江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轉發〈區司法局關
于進一步發揮律師在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中的作用>的通知》(滬松委辦發[2010]28號)精神,整合松江法律服務資源,發揮律師專業優勢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服務創新驅動、轉型發展,及時化解因交通事故而引發的矛盾糾紛,協助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效率和質量,經區司法局牽頭會同區人民調解協會、松江交警支隊和松江律師工作委員會協商一致,由區司法局負責組建松江律師駐區交警支隊法律服務志愿團(以下簡稱志愿團)。
龍年春節后第三個工作日下午,區司法局律師工作管理部門負責人和區交警支隊領導、人民調解協會負責人及志愿團全體律師在交警支隊召開了聯合工作會議,通過了由司法局起草的《松江律師駐區交警支隊交通事故受理窗口值班規則》,會議達成了交通事故受理窗口警察、人民調解協會調解員、律師既各司其職,又協作聯動的模式,最大程度的化解本區道路交通事故方面矛盾糾紛的工作共識,使各方力量共同參與社會管理創新,促進服務和保障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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