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陽光所聯合中國金磚律所(下稱“金磚律所”)發布《“碧水藍天律師行”公益活動倡議書》,在全國律師界發起“碧水藍天律師行”活動。發布儀式由陽光所承辦,在浙江省杭州市舉行。浙江省司法廳、省律師協會、當地媒體等代表出席。
近年來,隨著環境污染的加劇,霧霾天氣、地下水污染等與公眾生活息息相關的環境事件頻繁發生,無論國家層面還是公眾層面,對環境、資源保護的關注度和緊迫感變得空前強烈。“十八大”更是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到了特別重要的位置,提出了建設“美麗中國”的要求。為響應“十八大”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的要求,引導律師對能源消費與環境保護這一重大熱點問題的關注,進一步發揮律師在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金磚律所特發起“碧水藍天律師行”活動,呼吁廣大律師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為環境科學進步和環保事業發展作出貢獻。
“碧水藍天律師行”活動主要內容包括:(1)積極推動與參與各地環境保護和清潔能源領域立法和執法,舉辦“碧水藍天”環境、能源領域立法理論研討會;(2)協助各地律協舉辦“碧水藍天”環境、能源法律業務實務研討會,進一步加強律師服務環境保護事業的廣度和深度;(3)與各地環保主管機關、環評機構、環保NGO等聯合舉辦系列活動,提升環保領域各機構的法律素養,對社會公眾進行環保普法;(4)與各地法院合作舉辦“碧水藍天”系列公益訴訟研討,通過環境公益訴訟推動環境保護;(5)為政府和環保NGO提供外部法律支持,積極參與各類環保監督;(6)倡導節能環保的生活理念,培養先進的節能消費習慣,推廣使用環境友好型產品。
此前,浙江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下稱“陽光所”)應全國律協的邀請,于2月20日向全國律協提交了“碧水藍天法律保障行動”的方案。該方案已列入今年全國律協業務創新的重點方案,旨在引導全國律師關注環境與氣候變化,積極投入能源與環境法律服務。
作為金磚律所的一員,2月21日,陽光所向其它金磚律所成員發起倡議,開展“碧水藍天律師行”大型公益活動,得到各位主任的積極響應。金磚律所將在秘書處的統一協調下,發動各成員力量舉辦系列公益活動。
發布會當日,陽光所與杭州市生態文化協會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旨在通過設立合作機制,共同為“碧水藍天”中國環保事業奉獻力量,“碧水藍天律師行”公益活動已正式拉開序幕。
注:“中國金磚律所(LBL)”由北京市漢坤律師事務所、北京市華稅律師事務所、北京市環中律師事務所、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上海市江三角律師事務所、北京市立方律師事務所、北京市天同律師事務所和浙江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等八家律所,于2012年12月9日共同發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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