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7日,本所與上海交通大學正式簽約,建立“法律實驗教學訓練基地”。今后,上海交大將根據專業方向持續為本所挑選輸送優秀學生,本所將為學生提供相應實習崗位及指導律師,并與上海交大合作,開展法律實驗教學,首期實驗教學將從破產法專業開始。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副院長、經濟法研究所所長、博士生導師王先林教授,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長、博士生導師、著名破產法專家韓長印教授,上海交通大學法律實驗教學訓練中心執行主任劉永沛博士作為上海交大校方代表參與了簽約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