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香港居民首獲內地執業律師資格
日期:2005-04-05
作者:市律協宣傳部
閱讀:8,746次
3日,4名香港居民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副部長張軍手中,接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成為香港回歸以來,第一批獲得在內地從事非訴訟法律業務的執業律師資格的居民。他們均通過了2004年舉行的第三次國家司法考試。 根據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簽署的CEPA的安排,自2004年始,港澳居民被允許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該次共有396名香港考生在深圳考點參加考試,但只有4名取得合格成績,和全國的11.22%的通過率相比,還有較大差距。 在深圳舉行的頒證儀式上,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說,內地和香港的往來越來越緊密,兩地在法律服務方面的合作有很大空間。 梁愛詩告訴記者,為進一步鼓勵港人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國家司法部和香港律政司正積極考慮在港設立考點,希望在不久的將來能夠達成一個合作方案。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