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769名律師通過年檢
日期:2008-07-10
作者:羅明陽 全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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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海南省司法廳獲悉,2008年度全省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法律事務所年度檢驗和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年度注冊工作已結束。市民在聘請律師時要注意查驗所聘請律師是否通過年檢。
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證員和基層法律工作者必須持有效的《律師執業證》、《公職律師證》、《公證員執業證》和《法律工作者執業證》執業。有效的《律師執業證》、《公職律師證》、《公證員執業證》和《法律工作者執業證》,在注冊頁中蓋有2008年度注冊專用章。此次年檢,共有68家律師事務所和769名律師通過。
據了解,目前省司法廳已把相關名單公布在海南省司法廳網站上,以便社會各界對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證員和基層法律工作者的執業活動進行監督。對違反執業紀律的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證員和基層法律工作者,可以向當地司法行政機關或直接向省司法廳、省律師協會、省公證協會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