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森:堅守法律底線才能降低中小企業風險
來源:法制網
日期:201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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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動機
近期浙江溫州地區因資金鏈斷裂引發了一場企業債務危機。這場突如其來的危機,在全國引發了不小的震動。危機之下,中小企業的發展遇到了較大的困難。隨著政府一系列救市措施的出臺,這場風波能否成為中小企業融資規范化運作的轉機?一輪洗禮之后,企業收購兼并又會面臨著怎樣的困難?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法治之路又在哪里?針對這些問題,由全國律師協會和法制網聯合推出的“影響力?中國律師系列訪談”邀請了全國律師協會公司法專業委員會的副主任張曉森與本報記者進行對話。
依法經營意識差造成融資難
記者:中小企業融資難是個普遍現象,您覺得在法律層面應該如何來化解這個困局?
張曉森:從法律的層面來講,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局面要緩解應從國家立法和政策的層面上給予支持。首先,針對中小企業在融資方面的障礙,需要對現有法律做一些清理。例如,清理現有法律當中對中小企業,微小企業融資貸款不利的規定;其次,制定一些有利于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或者法規,建立一個公平完善的市場競爭機制。
記者:為保障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有人提出要建立完善的中小企業融資保障體系,您覺得是否可行?建立這樣一個體系,除了完善經濟或者金融管理方面的問題,從法律上還要提供哪些保障呢?
張曉森:建立中小企業的融資保障體系不僅可行,而且勢在必行。要建立這樣一個體系,首先,要在立法法規和融資貸款等政策上給予扶持,甚至有的時候要給予傾斜。在融資貸款的條件上,要結合中小企業的特點來進行設置。如果還按照現行的融資貸款條件去要求中小企業特別是微小企業,那么這些企業依然鮮有合法融資的渠道。同時,我認為關鍵在于這個體系建立以后的執行。建立一個體系似乎并不難,關鍵是執行。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執行,那么這個體系建立以后也是虛設的。
記者:面對融資難,中小企業自身應該如何進行調整?
張曉森:企業自身要加強完善公司的治理結構。特別針對我國中小企業的家族式、私營式的特點,增強透明度和規范管理;與此同時,非常重要的一點是企業必須做到依法經營。銀行之所以不愿意給中小企業貸款,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中小企業依法經營的自覺性和內部約束性比較差。可以說,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企業融資。所以,中小企業要把依法經營的意識貫穿到整個經營管理和治理結構中去,方方面面都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從而降低評估風險,拓寬融資渠道。
并購法律法規尚處“初級階段”
記者:通過并購迅速擴張資本或占領市場已經成為很多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手段。您覺得目前我國關于企業并購的相關法律法規是否完善?
張曉森:目前,國家對并購的法律支持,還有較大的差距。可以說,相關立法也處于“初級階段”。因為對于我國來說,并購最近一二十年才出現,是一個正在開展的事情,所以,國家有關立法相對滯后。現在已有上市公司宣布并購增加資產重組的規定、并購貸款意見,指導通則辦法,中國企業到外國投資的管理辦法等等,但是這些規定還不成系統,尚需逐步完善。
可以說,我國立法中對于最普通的、最傳統的并購有了一些原則性的規定。但是更前沿、更市場化的法律規定現在正在探索之中。我相信,當并購市場逐漸完善或需求逐漸旺盛以后,國家立法會逐漸跟上。
記者:面對并購,中小企業在經營與運作當中的不規范問題就凸顯出來,那您覺得在實踐當中常見的問題有哪些?
張曉森:中小企業經營當中的不規范主要有三個方面:首先是決策機制不規范。通常家族式的企業家長負責決策,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一言堂制”;其次,中小企業還有一些微小企業,在經營中,法律意識比較淡薄。這是不規范的一個很重要的特點。同時,90%甚至90%以上的中小企業沒有專門的法務部,公司內部也沒有負責法律的團隊;最后,中小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對其他的企業,或者其他人的知識產權、商業機會、商業秘密的尊重和重視還不夠。
記者:剛剛您列舉了很多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不規范的行為,您覺得這些不規范的行為會在并購過程中造成怎樣的影響?
張曉森:這是個很重要的問題。對于一個并購項目來說,任何一個企業去收購別人,都要對并購目標企業做盡職調查。如果發現在企業的法律漏洞和制度瑕疵非常多,那么收購方就會考慮風險。所以,我認為歸納起來主要有三個影響,首先,影響企業收購方對目標公司的信心;其次,影響收購方對并購目標的估值估價;最后一個是影響收購的決心。
規范發展要知法守法行法
記者:您認為中小企業規范自身發展的首要問題是什么?
張曉森:從法律的角度來講,中小企業要規范自身發展的要務是企業經營必須要知法、守法、行法。
記者:面對著激烈的競爭,中小企業該如何依法規范自身發展?
張曉森:中小企業要規范自身發展有幾個方面:中小企業要加強自身的法治建設。其中包括完善公司治理,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建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并使他們真正發揮作用;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涉及到職工的事情需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認可同意;要加強企業內部的制度建設,確立規范合法的程序。同時,還要建立公司勞動人事制度、保密制度、業務經營制度等。這個對于企業來說是一個根基工程、百年工程。
中小企業發展要組建一支具有依法經營意識的團隊。如果一個團隊不依法經營,那么它可能短期內會有迅速的發展,但是很快就會隕落,這已被無數的事實證明過。那些真正生存下來并且發展壯大的企業,都在不斷加強對法律的重視和依法經營理念的吸收,將法治觀念轉化為經營理念,這一點非常重要。
記者:那您覺得我們的中小企業在發展的過程當中,應該建立怎樣的機制防范法律風險?
張曉森:從企業管理風險的總體情況來看,首先要建立一個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議中小企業從組織上落實專門的部門或專人,來負責法律事務,保持處理風險事務的一貫性。其次,要建立風險防火墻。第一道防火墻是中小企業經營的一線部門。一線部門要建立排查風險機制,及時發現源頭風險。第二道風險防火墻是對一線部門沒有發現的風險要設立專門的部門,進行由點到面的宏觀上管理。第三道風險防火墻是公司審計部門或是公司法務部門。對于第一道、第二道防線都沒有發現的問題,進行最后的審核。除此之外,還要建立一個企業內部運行流程等。
總之,企業對法律風險的防范不僅僅是法律部門的事,對于財務部門和其他的經營管理部門也同樣很重要。一個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只有堅守法律底線,才能有效地降低發展過程中的風險,也才能真正地實現長遠的規范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