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中國社科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中國社科院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發布《中國新媒體發展報告(2011)》。據對中國210起重大輿論事件的研究,網絡輿論在近七成(67%)的事件中起到了推動政府解決問題的正面積極作用,這在去年尤為明顯。網絡輿論已成為中國社會中的一股重要的主流積極力量。(7月13日《中國青年報》)
去個性化、群體極化、冒險轉移等特點,都決定了網絡輿論往往是把雙刃劍:網絡既能成為反映民情民意的公共輿論空間,成為促進政府決策透明化、公開化的“推進器”;也能導致情緒型潛輿論的彌漫,致使假新聞誤導輿論走向,也會出現網絡“話語權”壟斷的現象。就此而言,社科院這份報告無疑是對網絡輿論的一次正名。
隨著網絡的普及,“防火防盜防記者”的方式不再奏效,但一些官員仍保持著以往對待媒體的各種惡習。這樣的惡習,無疑難以適應網絡時代的需要。譬如一個月前,衛生部新聞宣傳中心主任毛群安曾表示,對極個別媒體記者,將建立黑名單。問題在于:即便你建立了記者黑名單,就能擋得住萬億網民的質疑么?
是的,輿論監督之所以有效,在于其提供了一個開放平臺,使得各種信息觀點能在這個公共領域自由碰撞爭鳴,最終能夠形成對某事件全面、真實的再現。在信息公開、民意疏導過程中,網絡特別是微博的出現,使公眾與媒體監督的平臺更為擴大。譬如在華南虎事件中,網絡的意見表達和媒體的輿論監督,成為決定事件走向的重要力量之一。
對于新聞媒體輿論監督的重要性,各地政府官員其實是了然于胸的,但由于個人利益、部門利益和地方利益的羈絆,政府官員們往往會將媒體的作用拋諸腦后,生怕媒體影響了地方形象和個人政績。在這種情況下,面對社會問題,官員們往往會采取鴕鳥政策,明知當地需要“保健醫生”,卻還會以捂、堵、逃甚至恐嚇的方式對待輿論。
網絡成為了主流積極力量,但媒體能夠治理國家與社會嗎?很無奈,答案是否定的。網絡也是媒體,其本質也是反映客觀世界,而非治理。要治理社會,還得靠各級政府部門。基于此,能否寬容包括網絡在內的各大媒體的挑剔,頗能體現政府的執政能力;不僅需要政府官員的寬容,也需要制度化的保證。更為重要的是,在創造條件讓民眾監督政府的同時,也要創造條件讓政府能健康地自我運轉。
□劉義昆(武漢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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