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鄭州市公職律師李慶偉和平日一樣,走進辦公室,開始一天忙碌的工作。
李慶偉服務于鄭州市政府法制局,負責全市政府系統文件的審核、備案。他也是鄭州市首批公職律師。
鄭州市司法局律師管理處副處長楊建介紹,目前鄭州確定市司法局、法制局、衛生局等5個局委為第一批公職律師試點
單位,共有公職律師16人。上周這些公職律師剛剛結束見習期,正式開始執業律師生涯。
公職律師具有政府公務員和執業律師雙重身份。據了解,公職律師在執業活動中享有依法調查取證、查詢案件等執業權利。可以較好地把律師的執業活動同政府的社會管理工作結合起來,為政府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公職律師的薪酬由政府財政支付,不得從事有償法律服務,不得在律師事務所或法律服務所兼職。
據了解,鄭州市正在努力探索適合公職律師發展規律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由于不符合法律規定,每個月我們都要退回十來份政府文件,提出修改意見。”負責文件審核的李慶偉說,在他看來,公職律師的設立,能夠進一步提高政府法制化管理水平,減少政府違法,避免決策失誤。
當公眾利益與部門利益出現沖突時,公職律師應如何處置?是社會各界人士對公職律師的質疑。不維護部門利益,律師又將如何在單位中立足,是公職律師面臨的尷尬。有專家認為,公職律師如何兼顧政府部門的正當權益和社會公正,是目前需要探索的一個問題。
來源:河南日報 作者:何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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