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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師協會監事長 厲 明
(2014年3月29日)
各位代表:
我受上海市律師協會監事會的委托,向第九屆律師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作九屆律協監事會2013年度工作報告,請各位代表審議,并請各位領導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見。
一、2013年度監事會工作總結
2013年度,監事會繼續秉持“全面關注、重點監督”的八字工作方針,常規工作有序開展、重大議題集中討論、專項提案重點督辦,認真履行了監督職責。同時,監事會不斷加強自身建設、自覺接受各界監督,各項決策民主科學,努力推動監事會工作邁上新的臺階。
(一)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升監督工作
牢固樹立“監督者也要受監督”的理念。中央政治局出臺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之后,監事會認真學習,深入領會,參加了市律協組織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座談會,建議市律協黨委今后能和區縣律師黨委加強交流,無縫對接,共同開展形式多樣、富有實效的組織生活,同時可以邀請民主黨派和群眾代表一同參與。監事會繼去年首次向代表大會公示監事參加會議和活動等履職情況之后,今年進一步將考勤機制常態化,強化自身監督、規范監督行為、提升監督能力,增強監事會監督的公信力和權威性。
完善自身制度建設。《監事會工作規則》的修訂工作已納入正式議程。監事會組織開展了專題會議,監事們對自己提交的書面建議字斟句酌、數易其稿,并對規則修訂提出了初步的工作思路和框架。為審慎起見,《監事會工作規則》的修訂不會一蹴而就,監事會將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借鑒兄弟省市律協監事會工作經驗的情況下,嚴謹地逐步推進修訂工作,集百家之所長,融上海之特色,使上海律協監事會工作規則更加適應新形勢下對監事會工作的新要求、新目標、新期待。
發揮外聯平臺功能。“監事長信箱”是監事會與社會各界聯系的渠道之一,監事會每天派專人負責查收郵件。2013年度收到的郵件基本上都是涉違紀投訴,監事會第一時間將這些投訴郵件轉交市律協紀律部,同時跟蹤了解案件的辦理情況,并要求對處理結果有相應的反饋意見。
(二)關注協會工作,及時掌握律協動態
列席專門委員會會議是監事會及時掌握律協工作動態的重要方式之一。2013年度,各專門委員會在具體工作的開展過程中積極主動、成效顯著,主要表現在:會議研討嚴肅認真、發言踴躍;活動安排民主規范、精簡高效;經驗總結務實可行、專業性強。在列席會議的過程中,監事會對部分專門委員會也提出了改進建議,如:在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考核方面,要完善預備會員的申請機制,優化戶籍居住證申領條件;在對外宣傳方面,要提高上海律師宣傳的數量和質量等等。
監督會費的收繳和使用情況是監事會的工作職責之一。監事會委派監事列席市律協財務委員會會議,對預、決算等提出監督建議,并在代表大會召開前聘請審計師事務所對上一年度市律協的會費收支情況進行全面審計。在審計工作完畢后,監事會約談了審計人員,認真聽取他們對市律協年度會費收支審計情況的意見和改進建議。
(三)傾聽代表心聲,跟蹤提案辦理情況
跟蹤理事會對提案工作的辦理情況,督辦律師代表反映的合理訴求,是監事會的重要工作之一。據統計,九屆三次律師代表大會共收到提案28份(含書面意見)。其中,“已采納”9份,占32%;“已解決”4份,占14%;“留作參考”5份,占18%;“部分采納”3份,占11%;“暫不采納”7份,占25%。與九屆二次大會相比,提案分類更為細致,辦理提案質量有所提高。
為了更好地聽取律師代表對提案督辦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監事會分別從上述5類提案中選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提案,組織專題座談會,詳細了解提案領銜代表的提案初衷和解決建議等。會后,根據律師代表反映的情況,監事會向理事會提出了三點提案辦理建議:一是高度重視代表提案,建立長效互動機制。要及時有針對性地回復每個提案,尤其是研究后答復結果為“留作參考”以及“暫不采納”的提案,答復意見需詳盡闡釋理由,并以電話、電郵、座談等多種形式與提案代表們保持密切溝通聯系;二是建立健全常態機制,365天實時收集提案。根據市律協《提案征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提案不僅可以在代表大會召開期間遞交提案組,也可以在閉會期間送交市律協。監事會建議進一步落實該條款的內容,拓寬律師代表履職的渠道,實時發揮行業自律自建功能;三是開展優秀提案評選,提高代表履職熱情。建立優秀提案評選機制,督促律師代表認真履職,提升代表履職的積極性。同時,樹立榜樣,讓律師代表更好地撰寫高質量的提案,鼓勵律師代表通過調查研究,不遺余力地貢獻真知灼見,推動行業建設發展。以上建議通過《監督建議書》的方式發出,并得到了理事會的高度重視。
(四)深入實地調研,走訪了解區縣現狀
監事會先后走訪了閔行區、奉賢區、靜安區律工委,實地了解各區律師業務發展現狀。三區律工委均發揮了良好的自律管理功能,在培養青年律師、組織文體活動、搭建宣傳平臺等方面做足了功課、下足了氣力,其中不乏工作亮點:閔行區律工委組織開展了“中小型律師事務所發展研討會”,為扶植中小型律所發展提供了新思路;奉賢區律工委通過與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合作,定期開展“青年律師交流研討會”,為青年律師搭建了更多的展示平臺,提升了全區律師的社會意識和執業能力;靜安區組織開展“美麗靜安低碳先行”法律實務研討會,區律工委在“法律援助手拉手、群眾滿意心連心”活動中,現場提供義務咨詢600多人次,參與司法及居委會調解案件500多件,等等。
(五)關注特殊群體,聚焦郊區縣律師發展
監事會首次召集了全部7個郊區縣的律師代表開展專題座談會,聽取他們對理事會和監事會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來自奉賢、金山、松江、青浦、嘉定、寶山、崇明等區縣律工委的代表出席了會議。監事會注意到,郊區縣律師代表們提出的問題帶有共性,主要包括:業務開展受到“兩頭蠶食”,一頭是外國及市區律師等對法律服務市場的先占,另一頭是當地“黑律師”、司法黃牛等的不正當競爭;現有律師年齡和知識結構老化,青年律師梯隊建設滯后,后繼人才儲備不足;法律服務市場如何進一步凈化以及如何提高律師自身服務能力等,問題較為突出。
監事會特別關注郊區縣律師、律工委的發展,向理事會建議:認真研究該群體帶有共性的問題,探討并提出解決方法,以推動市律協對不同區域律師、律工委更有針對性地進行分類指導;適時建立郊區縣律師業務研討、組織發展等的研究機制,推動上海律師業整體的健康發展。
(六)增強行業互動,注重橫向交流
監事會派員參加了六省市區律師協會監事聯席會議,與北京、江蘇、內蒙古、深圳、大連等律協監事會共同討論籌辦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全國監事會第四屆論壇事宜,并與各地監事會同行交流監事會的的工作經驗。
監事會一直冷靜看待成績,嚴肅正視不足,全體監事認為:監事會自身監督能力還需強化,工作規則尚需完善,工作效果離廣大律師的要求還有差距。面對新的時代背景,監事會的工作將面臨更多挑戰,監事會將以對廣大律師高度負責的精神,努力做到監督模式專業化、規章制度體系化、溝通渠道多樣化。在此,我們也懇請各位代表對監事會工作多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二、對理事會、秘書處工作的評價和建議
監事會認為,理事會完成了九屆三次大會交辦的六大方面20余項工作,獲得了較好的成績:與各級法院、檢察院不斷加強組織上的交流,簽署了多項合作備忘錄,積極推動落實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各項措施,律師總體執業環境得到明顯改善;在提升律師專業技能方面,舉辦了第一屆上海律師學術大學,在行業內營造出重學習、重研究、重創作的學術氛圍,在業內外受到廣泛關注;律師學院組織實施學院校本課程教材建設,編寫了《律師事務入門》;深入研究上海青年律師發展規劃,同時開展了“第五屆上海市優秀青年律師評選活動”,發掘更多年輕優秀的人才,加強上海律師梯隊建設;女律師工作探索與區縣合作,進一步惠及平時忙碌于工作的女律師。女律師秉承做慈善、熱心公益的優良傳統,開展了“春蕾助學”拍賣活動,等等。
在高度認可理事會工作的同時,監事會根據調研過程中所聽取的律師代表的意見,向理事會提出幾點建議:
(一)通過考核機制,各業務研究會的活動無論在質量上還是數量上都有明顯提升,但仍存在個別研究會的研討活動惠及面不夠,業務指導作用發揮不明顯,變成了“少數人的俱樂部”。建議理事會加強指導,進一步拓寬業務研究活動的律師參與度,使業務研究成果更具有普惠性,從而提升整體上海律師的業務素質。
(二)律工委秘書制度建設滯后,存在人員能力參差不齊、變動頻繁、人事關系復雜等問題,建議理事會和秘書處認真研究這些問題,加強對各區縣律工委秘書工作的指導。
(三)建議開展對會費收支結構的專項調研,研究并能推出惠及更多會員的福利項目,使所有會員在本行業的執業中更加幸福、更有尊嚴。
監事會認為:秘書處全面貫徹“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工作思路,較好地完成了理事會、監事會以及各專門委員會、業務研究委員會交辦的各項工作。全新啟用的律師事務服務中心接待大廳,為前來辦事人員提供了便捷高效的“一站式”辦公服務。監事會也希望秘書處全體員工更加地團結一致,更好地推進市律協的各項工作,全面落實交辦任務,使市律協的整體工作再上一個臺階。
三、2014年度監事會工作思路
2014年度,監事會仍將恪盡律師代表大會賦予的職責,緊緊圍繞市律協新一年的工作要點,開展以下活動:
(一)不斷加強自身建設
監事會將完成對工作規則的修訂,使工作規則更符合時代性、符合監事會的工作現狀。
全國各地的律協普遍設立監事會的局面已經形成,監事會將保持和發展與外省市律協監事會的交流與合作,總結經驗、分享成果,虛心學習其他行業協會監事會的成熟經驗,更好地服務于上海律師事業。
(二)持續關注律工委工作
監事會將完成對所有上海區縣律工委的走訪工作,主動、定期地深入各區縣,通過與各區縣律工委與廣大律師、律師代表建立更密切的聯系,更清晰地了解廣大律師對理事會、監事會及其工作的要求,了解廣大律師的所思所想,積極為市律協工作獻計獻策,履行好監督職責。
(三)繼續跟蹤督辦提案工作
監事會將繼續關注律師代表提交的提案和書面意見,積極敦促理事會認真辦理律師代表的提案和書面意見,積極敦促理事會對律師代表反映的合理訴求認真研究、及時答復、妥善解決。
(四)重點監督好預決算
監事會將繼續把財務審計工作作為監督工作的切入口,做好與審計單位的溝通與協調,著力關注律協經費使用的有效性、科學性、規范性,推動理事會針對廣大律師呼聲較高的會費結構性調整的意見進行調研,集中會費辦好事、辦實事,勤儉節約,量入為出。
各位代表:
2014—2015年度是本屆理事會和監事會履職的最后一年。我們希望通過共同的努力來創造市律協在廣大會員中更多的“存在感”,消除“疏離感”。市律協應該讓更多的會員真切感受到協會就在你我身邊,讓更多的會員真切感受到行業的溫暖和關懷,使律協真正成為“律師之家”。
新的一年里,我們全體監事和秘書人員將更加勤勉盡職、更加奮發有為,發揚樂于服務、敢于監督的工作作風,不斷提升監事會工作的主動性,為推進上海律師行業的健康發展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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