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江西省律協第四次理事會在昌召開
日期:2007-07-23
作者:江西省律師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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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江西省律師協會理事會于7月21日至22 日在南昌召開了第四次理事會會議,省律協黨委正副書記、四屆理事會成員、各設區市律師科長、秘書長與會。本次會議應到理事50名,實到理事45名,符合《理事會議事規則》規定的開會人數要求。會議審議通過了程新太副會長代表常務理事會向理事會所作的《江西省律師協會2006年工作報告》和廖澤方副會長代表常務理事會所作的《2007年上半年工作總結及下半年工作安排》;審議通過了何大年副會長代表常務理事會所作的《2006年度會費收支情況報告及2007年度會費收支預算方案》。會議由方世揚會長主持。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省律協黨委書記吳志堅出席會議并講話。吳副廳長指出,自2004年8月換屆以來,四屆省律協的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績。一是兩結合管理體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二是律師協會的黨建工作不斷加強;三是近三年來我省律師事業呈不斷健康發展態勢;四是再接再勵,推動我省律師事業又好又快地發展。吳副廳長強調,全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全省所有律師事務所團體會員及律師個人會員一定要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千方百計地做優做強做大律師事業,為園滿完成今年的各項律師工作任務作出不懈地努力。
會議期間,與會代表認真學習了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黨校省部級干部進修班上的講話;學習了第六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理事會關于在律師隊伍全面開展“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主題實踐活動的決議。嗣后,與會代表分成兩個小組,進行了熱烈而認真地討論。與會代表認為,通過學習,進一步提高了認識,堅定了信心,明確了律師工作在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促進社會和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這一偉大進程中的社會責任及職能作用;明確了律師積極參與全省“創新創業、共建和諧”主題教育活動,全省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全省“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主題實踐活動的重要性及必要性。討論結束后,常務理事會當即對涉及行業管理的相關討論意見逐一進行了梳理及歸納。之后,方世揚會長代表常務理事會對這些討論意見建議分別進行了答復或說明。
會議指出,全省律師隊伍要積極行動起來,緊扣主題實踐活動的各項工作部署,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不斷拓展法律服務領域,切實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積極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著力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公共利益和弱者權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穩定大局,以實際行動積極配合全省司法行政系統正在開展的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全省創新創業共建和諧主題教育活動,全省“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主題實踐活動等重要工作,并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會議分別對《2006年工作報告》、《2007年上半年工作總結及下半年工作安排》;以及《2006年度會費收支情況報告》、《2007年度會費收支預算方案》進行了表決,表決結果均為:44票贊成,1票反對,0票棄權。各項議案均獲得有效通過。
會議開始前,吳志堅副廳長與全體與會代表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