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8日,上海市律師協會港澳臺業務研究委員會舉辦專題報告會,邀請了上海市中青年法學家、高級法官、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金融審判庭庭長楊路博士就包括港澳臺企業在內的企業金融司法審判相關法律問題與各位律師同仁進行了分享和交流。報告會由研究委員會副主任李志強律師主持,100多名律師參加了本次專題報告會。
楊路庭長以“金融司法中的考量與抉擇”為題,針對涉港澳臺企業,用詳實的事例透徹地分析我國金融市場對于司法的要求,諸如:合理界定與保障金融創新、促進金融創新的制度形成于規范以及防范金融風險等;司法應當從金融個案裁判開始進行規則的積累,再通過司法解釋,最后對立法進行完善。楊路庭長提到2014年4月2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了“金融商事審判十大案例”,就是對個案司法的規則積累。
楊路庭長對我國金融司法提出了獨到的見解。他認為:司法應當促進金融市場良性、健康和規范發展,尊重金融交易雙方的意思自治;由于成文法的模糊性、滯后性和僵化性,司法需要通過判例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權來彌補成文法的局限性;司法需要尊重金融交易慣例和交易規則,促進和維護金融創新,并且要衡平保護金融機構和金融投資者權益;司法對于金融要審慎介入。
楊路庭長的報告具有深厚的理論基礎和豐富的實踐經驗,以案析理,言之有理,言之有據,涉及和討論的范圍均是當前各位律師所關注的金融司法熱點問題,深受在座律師的歡迎。參加報告會的不少律師紛紛表示收獲良多,對提升金融專業法律服務水準很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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