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我國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該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
而就在幾天前,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發出了一張人身安全保護令,值得一提的是,這次獲得保護令的是一位男性,這也是北京市首次向男性當事人發出的人身安全保護令。
打孩子、揍老婆,以往這些被視為“家務事”的行為,如今再不是傳統的“清官難斷”,而是有了法律的約束。
從反家暴法讓家暴受害者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到慈善法讓愛心義舉有法可依;從電影產業促進法護航文化強國建設,到民法總則為百姓權利提供系統法律保障……2016年,一部部法律的起草、修改與出臺,讓百姓觸摸到法治的溫度。
“人身保護令讓我有了安全感”
遭受家暴的人是不幸的,但是能得到法律及時又強有力的保護,無疑又是萬幸的。對這一點,目前身居國外的王靜(化名)深有感觸。
作為一名曾經的家暴受害者,王靜有著一段不堪回首的經歷。2012年,基于10年的感情基礎,王靜孤身一人跟隨當時的丈夫李明(化名)從四川老家來到北京工作生活。讓她始料未及的是,結婚半年后她就開始遭受家暴。
“當時,我不管是走在大街上,還是在超市里購物,都膽戰心驚,擔心被他(李明)跟蹤,害怕遭受他毆打。每天我無時無刻不活在惶恐中,那種感覺太可怕了!”回憶過去,王靜至今仍心有余悸。
但那時我國并沒有出臺專門的法律,她找了婦聯,也報了警,甚至做過兩次司法傷情鑒定,最后還是沒能得到有效的保護。
由于沒有法律的威懾,李明更加肆無忌憚,繼續施暴,甚至在法院開庭的當天,他在法院門口還毆打王靜。“當時他當著我的面,就對我的當事人動手。”作為王靜離婚案件的代理律師,同為女性的楊慧麗律師心里很難過。
楊慧麗想到,在一些國家如果出現這種嚴重家暴的狀況,當事人是可以向法庭申請禁令來保護自己的。她還了解到,最高法院應用法學研究所曾發布《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審理指南》中提出,以“人身安全保護裁定”這一民事司法強制措施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即俗稱的“人身安全保護令”。她決定試試看。
“在初次提出要申請保護令時,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未予立即答復。而在經過反復聯系,講明當事人的狀況后,法院才謹慎表示讓先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待研究核實后答復。”楊慧麗回憶說。
令楊慧麗欣慰的是,在接到材料后法院同意受理,并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核實談話。歷時22天,她們終于得到了這張珍貴的人身保護令。
“我當時的感覺就像是拿到了一張‘免死金牌’。”回憶起自己拿到保護令的那一刻,王靜說,“它讓我有了安全感。”
以前,人身保護令必須依托離婚、贍養等民事糾紛案件提出,而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反家暴法明確,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單獨提出。
“那一次我們用了22天等來了保護令,如今的反家暴法明確提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應當在72小時內作出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在24小時內作出。”楊慧麗說,她真切感受到法律的溫度和法治的進步。
劃出網絡世界不可觸碰“紅線”
一部反家暴法給社會生活和普通百姓帶來的影響,僅僅是一個方面。2016年,還有一部重量級的法律不得不提,那就是網絡安全法。
11月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網絡安全法,在保護個人信息、治理網絡詐騙、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網絡實名制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并劃出了網絡世界里不可觸碰的“紅線”。
我國有7億多網民,在網絡空間里,缺乏法規和秩序而造成的問題層出不窮。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沒有網絡安全,網民的合法權益也難以保障。網絡安全法正是為公眾普遍關注的一系列網絡安全問題,勾畫了基本的制度框架。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暨法學院副教授吳沈括長期以來專注網絡法與網絡犯罪的研究。在他看來,網絡安全法具有頂層設計的意蘊,對于后續其他立法具有重大意義。
“新的技術經濟背景下,網絡信息技術得到了快速的普及應用,與此同時,國際國內網絡安全形勢日趨復雜嚴峻,對網絡安全領域的各項工作都提出了進一步的挑戰和要求。加快推進具有全球視野的網絡安全法治建設是新時期實現人權保障的重大舉措,也是彰顯法治建設的重要工作,更是建設網絡強國、樹立大國形象的重中之重。”吳沈括說。
吳沈括特別提出,網絡安全法中明確了個人信息保護機制建設十分關鍵。“以權利人的同意作為制度設計的中心理念,提升公民權利保障水平,有助于我們合理應對‘借貸寶’女生不雅照等侵權事件。通過強化各類平臺主體責任,助益于嚴厲打擊新型網絡犯罪,為我們理性應對徐玉玉案等網絡電信詐騙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民法典編纂邁出立法第一步
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了解到,2016年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以來,法工委認真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2016年工作要點,繼續加強立法以及立法相關的工作。今年截至11月,共起草、修改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17件,已由常委會審議通過8件,作出3件落實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等部署修改法律的決定;作出1件改革試點授權決定。
縱覽這些法律,有的對國家安全很重要,比如網絡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國防交通法等;有的則對公眾很重要,比如,民法總則、資產評估法、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電影產業促進法等等。這其中,尤為值得一提的是,作為民法典編纂工作的奠基引路之舉,今年6月,民法總則草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此舉也標志著最高立法機關編纂民法典的工作正式踏出了第一步。
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為準則,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據,地位舉足輕重。全國人大常委會多次召開座談會,聽取意見,并到基層實地調研,目的就是要立出一部讓老百姓一看就懂的民法典、制定出一部真正為民所用的民法典。
7月5日,中國人大網站公布民法總則草案征求意見,在短短一個月內,共收到13802人、65000余條反饋,涵蓋了不同年齡段、身份、職業和地區,足見社會各界對這部“百科全書”的關注度。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回眸2016,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持精準立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出臺了一部部承載民生期盼、呼應民生關切的良法,傳遞給公眾更多關懷和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