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安徽在京工作的律師程海狀告合肥市公安局三牌樓派出所不履行辦理遷出戶口法定職責案,在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法院開庭審理。整個庭審進行了不到兩小時即告結束,法庭沒有當庭作出宣判。據悉,這是今年7月,程海因相同訴訟請求狀告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被一審法院裁定駁回后(本報多次報道),他重新起訴的一起行政訴訟案件。
今年4月,律師程海因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拒絕為其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向該市廬陽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8月19日,一審法院以程海“錯列被告”為由,駁回了他要求遷出戶口的訴訟請求。程海不服一審裁定上訴至合肥市中級法院,后考慮到訴訟效率,11月1日,程海將被告調整為三牌樓派出所,向廬陽區法院重新起訴。法院當日立案后,程海隨即撤回了上訴。
就這樣,這起延續了大半年的戶口遷移訴訟案因更換被告而再次進入人們的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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