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昨天表決通過關于批準2010年中央決算的決議,經財政部匯總,2010年中央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三公”支出合計94.7億元。根據決算報告,匯總2010年中央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用于財政撥款開支的出國(境)經費等支出合計94.7億元。(7月1日《京華時報》)
要想發揮民主監督的作用,政府一定要主動誠實地讓“三公消費”暴露于陽光之下。然而,即便公開透明這一步,要邁出來,也并非易事。長期以來,政府曬賬單,敏感信息莫過于“三公消費”。“三公消費”最容易滋生腐敗,與各級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關系極大,素來是公眾最關心的熱點,也是政府信息公開的難點。
將“三公消費”問題干凈利落地處理得一步到位,并不現實,但不能一步到位并不代表就可以裹足不前,從這個角度看,中央機關以身作則,率先破冰,實在難得。可以說,中央機關向社會公開“三公消費”,不僅是對民意期待的直接而有力的回應,還體現了中央政府強化自我監督,著力建設廉潔政府、責任政府的勇氣和決心。
當然,要想充分發揮公開中央“三公消費”的統率性作用,還有不少地方需要注意,例如依據以往公開預算之經驗,公開“三公消費”的預算中,公布的科目要盡量做到細化、一目了然——要把每一筆資金的來龍去脈說清楚,如果僅僅是列舉籠統類別和幾個簡單數字,讓人視財政賬單如“霧里看花”,“三公消費”是否合理就無從判斷。公開“三公消費”也別止于中央部門,中央部門公開只是第一步,還應督促地方陸續跟進,進而將公開“三公消費”從上至下地推行,直到居委會、村委會和國有企業。(鄧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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