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市人大法工委要求,市律協于10月11日向市人大提交了對《上海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修正案(草案)》的書面修改意見。
此次修改意見由未成年人權益保障研究委員會完成,分別對《上海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修正案(草案)》中“因學生傷害事故造成殘疾的,受傷害學生可以要求賠償的項目”以及“因學生傷害事故造成死亡的,死亡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可以要求賠償的項目”等條文提出了修改意見。
未成年人權益保障研究委員會委員、上海普盛律師事務所劉衛律師、未成年人權益保障研究委員會主任、上海市新華律師事務所傅平律師主要參與了此次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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