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海市律協民事業務委員會主任譚芳表示,在條司法解釋中,可以有效防止少數人打著婚姻的旗號企圖不勞而獲的扭曲婚姻。
律師:可防止有人打著婚姻旗號不勞而獲
早報記者余梁意
婚前貸款買房歸個人;婚后父母給子女買房歸一方;父親懷疑孩子非親生、母親不配合鑒定將敗訴最高人民法院昨日發布了包括上述內容的《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簡稱《婚姻法解釋三》后,引起社會輿論尤其是網民的熱議。《婚姻法解釋三》共有條,重點針對婚前貸款買房、夫妻之間贈與房產、親子鑒定等爭議較大的問題作出解釋。
昨日,上海市律協民事業務委員會主任譚芳表示,在條司法解釋中,關于婚姻關系中財產的認定占了條,足以顯現目前司法對于公民私有產權的保護力度,可以有效防止少數人打著婚姻的旗號企圖不勞而獲的扭曲婚姻。新的司法解釋將現行司法實踐中出現的很多問題予以明確,相信今后會解決相當多的婚姻案件審理中的實際問題,同時避免了出現各地法院判決不一致的情況。
挑戰男出錢女陪嫁觀念
不少網友認為新的婚姻法解釋對女方不公平,因為不論婚前男方自己購買的房產、還是男方父母為兒子買的房產,全都屬于男方私人財產。
譚芳律師認為,司法解釋中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不動產應歸產權登記方所有等解釋,表面上看對于目前中國的男方出錢、女方陪嫁傳統觀念相悖,會使得女方無法得到之前應得的財產,但也正是對這一傳統觀念的挑戰,顛覆目前中國社會對房子的觀念,同時更是與《物權法》的相互呼應,更加保護合法的公民私有財產,同時打擊一些借婚姻為名、只想靠對方飛上枝頭的個別拜金女。
對于輿論熱議的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還貸,產權性質歸登記方所有的解釋,譚芳律師稱,其并未對上海目前的司法實踐有太大影響。據譚芳律師稱,在條司法解釋出臺前,上海高院的有關審判指導意見在全國范圍內其實已經走在前列,一些解釋早已在上海進入審判實踐階段。
回避婚外同居補償問題
譚芳律師表示,目前出臺的司法解釋比照原來的《征求意見稿》少了兩條。一條是原來爭議最大的,關于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為解除同居關系約定財產性補償的條文。還有一條是關于夫妻之間離婚的時候一方要證明舉債是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條款。
譚芳律師解釋稱,對于婚外同居,根據原來征求意見稿的規定,如果婚姻關系中男方贈與第三者的財產,男方若想要回,法院就不會支持,相當于活該自己給了。但不少輿論認為,這樣完全是在偏袒第三者,從而也損害了婚姻中無過錯一方要求財產補償的權利。但實際上,原來也有一些觀點認為,這一條對于無辜的第三者的權益太不公平了,她們的權益如何得以保障?比方說,如果已婚男人支付了第三者的補償,他事后通過配偶一方向法院起訴又能要回,那么會不會發生已婚男人肆意玩弄第三者感情,事后又不用承擔任何責任?譚芳律師認為,取消這條規定是比較合理的,因為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不同,法官應該根據不同的情形,在具體案例中考慮到補償金額、過錯責任大小、對家庭造成的侵害程度等區別處理。
關于親子關系拒絕鑒定后果的認定,也引發議論。這一解釋將對婚姻中無過錯方的權益給予更大保障。譚律師稱。
錄入編輯:陳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