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記者采訪了被打傷的某律師事務所李律師。李律師稱,這是他第一次被受害方家屬毆打。李律師說他們的行為太過激了!根據掌握的證據為被告人辯護,是一名律師的職業要求,“這并不說明我認同被告人行為。”不過,李律師表示,他不打算追究打人者的責任。
“辯護律師不是兇手的同伙!被告人依法享有辯護權1四川大學法學院王建平教授告訴記者,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有權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而律師也是依法為被告人進行罪輕或無罪辯護。“這也是法律公平和司法公正的體現。”王建平指出,如果認為律師顛倒黑白,不依法辯護,死者家屬可以到司法部門進行舉報,但對律師進行人身傷害的行為涉嫌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