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天涯論壇上出現一則“官員涉嫌強奸人民教師”的帖子,引起網友廣泛關注,發帖人是畢節阿市中學26歲的初中英語老師周琴。她稱今年5月17日,阿市中學校長強令她陪8位領導喝酒。酒醉后的她,被畢節阿市鄉國土資源管理所所長王忠貴強奸了。更讓人感到震驚的是,網傳周琴向當地派出所報案,警方竟然說:“戴避孕套不算強奸”。
對王忠貴的臥室進行了調查取證的畢節公安局一警官表示,他們從土管所房屋后面發現了用過的避孕套,房間內有衛生紙,警方還將床單拿去化驗。從已經確認的證據看,“王忠貴和周琴是發生了性關系”,而違背當事人周琴的意愿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分明就是強奸,但當地派出所人員竟稱“暴力特征不明顯”,而且“戴避孕套不算強奸”。
涉嫌強奸的王忠貴是鄉國土資源管理所所長,他在當地掌管一方,總是會和該鄉其他部門有著這樣那樣的“密切”關系,不難想象,由于王忠貴的特殊身份,才會有人際關系為其“保駕護航”。或許,正因為王忠貴掌握了這些“資源”,畢節阿市中學校長才會違背學校教師周琴的意愿,讓她陪王忠貴等人喝酒吃飯,王忠貴也才膽敢將周琴帶到其工作的單位,并在大白天將其強奸。更因為王忠貴身份“特殊”,當案件發生后,當地警方、阿市國土資源局領導,都出來要求案件“私了”。如果說,其他部門人員為了“私情”偏袒王忠貴,但該鄉派出所人員說出“戴避孕套不算強奸”的話,分明是一種嚴重的徇私枉法。
在婦女權益日益得到重視,公民的維權意識也日益增強,國家對法律法規的公平、公正乃至執行越來越重視的背景下,身負“為民執法”重任的派出所人員居然聲稱“戴避孕套不算強奸”,不能不令弱者感到失望,令公眾感到寒心。
一句“戴避孕套不算強奸”,看似只是當地派出所人員的包庇,但其背后,透出的卻是法律法規意識的淡薄和對婦女權益保護意識的嚴重缺失。在這樣的語境下,作為弱勢的普通公眾特別是婦女的權益如何才能得到保護,不免讓人擔憂。據最新消息,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忠貴已被逮捕。我們期待此案能得到公正的處理,還受害者周琴一個公道。(狄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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