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獻禮十七大 《208條商品房買賣合同》亮相星城
日期:2007-10-15
作者:劉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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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來,房地產合同糾紛一直位居投訴榜首。經常有購房者反映在購房過程中遇到各種各樣的煩惱:有的人房子買了七、八年,一直辦不了房產證;有的人買的是使用面積為80平方米的房子,但住進去后才知道面積還不足75平方米;有的人買的是樣板房,住進幾天后就發現外墻滲水,質量低劣……
房產糾紛可以說是現在房產界比較頭疼的一個問題。無論是業主還是開發商,都非常關注這個問題。那么怎樣避免發生糾紛,避免房地產合同中的陷阱?
針對房產合同糾紛這些問題,湖南一律師花費10余年心血創作的成果《208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正式脫稿,合同中很多條款在我國房地產界和法律界是第一次提出。
多項條款具有獨創性
金秋十月,秋高氣爽,2007年10月14日上午10點,來自湖南長沙各大媒體的新聞記者、房地產開發商老總、和業主委員會的代表匯聚在湖南省證券大廈十二層德恒律師事務會議室,親臨北京市德恒律師事務所長沙分所聽馮正元律師介紹其最新的創作成果《208條商品房買賣合同》(下面簡稱《208條》)。在黨的十七大即將開幕之際,馮律師將該合同文本在208條合同網上正式公布,作為一份珍貴禮品向黨的十七大獻禮。
據記者了解,北京市德恒律師事務所長沙分所馮正元律師創作的《208條商品房買賣合同》共有208條,分成46個部分,三萬八千余字。該合同一方面來源于馮正元律師十余年房地產法律實務操作和辦案實踐,另一方面運用了他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對物權法的學習理解,經過廣泛調研,精心創作,多次修改。
《208條》的最顯著特征是:堅持以新實施的《物權法》和《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為主要法律依據,將法律中的有關規定運用到商品房的買賣、交付使用、產權登記、物權歸屬、房屋質量、售后服務、物業維修等實際操作之中?!?08條商品房買賣合同》依法充分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同時最大程度滿足開發商的合理合法要求,維護社會公平交易秩序?!?08條》對商品房建筑質量作了嚴格的規定,對建筑節能環保作了更具體的要求,符合國情民意,貼近商品房交易實際,便于實際操作。
《208條》對違約行為依據我國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約定違約責任,既具體明確,又公平公正。該合同許多條款比以往使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任何文本更詳盡、更明確、更便于操作、更體現公平交易,合同中很多條款在我國房地產界和法律界是第一次提出,具有新穎性和獨創性。
法律界人士充分肯定該合同
第七屆全國人大代表、國內著名律師王工先生閱覽了《208條》文本后認為,這部合同具有專業水平、是來自于房地產實務操作的經驗總結,對房地產市場交易很有指導和促進作用。
中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法學博士楊開湘教授認為,《208條》又多又好又詳細,充分體現了物權法的相關規范。
湖南省律師協會蔣春林秘書長閱覽了《208條》文本后說,合同文本內容很豐富,很詳細,能把這樣的創作成果奉獻給社會,對律師界和房地產界都十分有益,對湖南律師的房地產法律業務具有指導作用,可以作為律師業務學習的范本,讓更多的律師在短時間內學到更多的房地產法律知識。
省律協房地產專業委員會戴勇堅主任則表示,這部商品房買賣合同很好,體現律師的專業水平,可以在律師界進行學術交流,并可在《208條》基礎上,起草一個湖南省的商品房買賣示范文本,廣泛征求房地產相關部門和開發商的意見。
開發商和業主贊不絕口
湖南麗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季永毅認為,《208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合法權益給予了充分的保護。在付款方式及期限方面,《208條》第二十一條約定買受人應當在買賣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天付清首期房款。非特殊情況買受人當天未交付首期房款的,出賣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將買受人已訂購的商品房另售他人,對買受人已支付的購房定金不予返還。
四季陽光花城業主委員會主任夏文明看了合同條款之后,深有感慨的說: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十分清楚明確,如果購房按這樣的合同文本簽約,購房者的合法利益得到明確的保護,業主與開發商也就沒有糾紛了。
長沙市通華企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胡婭麗說,這部商品房買賣合同對買賣雙方的責任十分明確,出現違約情況產生糾紛時,合同有明確的追究違約責任的條款。特別是對買受人的逾期付款、逾期收房、未及時提交辦證有關證件資料,買受人都將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業內人士紛紛認為,《208條》以市場化的操作方式,充分體現《物權法》的精神實質和相關規定,極積配合我國當前的房地產調控政策,有力促進房地產市場進一步規范,把現行房地產政策法規充分應用于商品房買賣合同,依法維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具有獨特的現實意義。